97年度特偵字12~15號、17~19號、22~25號
|
|||||||||||||||||||||||||||||||||||||||||||||||||||||||||||||||||||||||||||||||||||||
|
|||||||||||||||||||||||||||||||||||||||||||||||||||||||||||||||||||||||||||||||||||||
|
起訴書全文-被告求刑重點
【擷取自特偵組起訴書】
▲ 核被告陳水扁所為:
‧國務機要費部份: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絛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同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 214條、第217條之偽造文書罪嫌;其所犯偽造文書罪部份,並請依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犯罪之規定,加重其刑。被告陳水扁與被告吳淑珍、馬永 成、林德訓、陳鎮慧等4人間就上開貪污罪嫌、偽造文書罪嫌部分,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共同正犯及連續犯論處。又被告陳水扁所犯之貪污與偽造文書罪間有 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請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一重處斷。
‧龍潭購地案部分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被告陳水扁與被告吳淑珍、李界木、蔡銘哲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共同正犯論處。
‧洗錢案部分
被告陳水扁在96年7月11日前之洗錢行為,請依96年7月11日修正前之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1項之洗錢罪,以連續犯論。在96年7月11日後之洗錢行為,請依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分別論處。
被告陳水扁就上開三罪,犯意個別,行為互殊,請依刑法第50條之規定,分論併罰。
被告陳水扁於就職二任總統時,皆依照憲法第48條規定宣誓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詎其 行為竟與上述誓詞完全相左,在國務機要費中甚至教唆部屬偽證、偽造證據,並多次提出虛偽事實掩飾犯行,冀求脫罪,毫無悔意。在龍潭購地弊案及洗錢案中,極 力撇清罪行,甚至推卸罪責予無奈配合之公務員,品行欠佳。又因貪瀆獲取之不法利益龐大,利用公權力牟利過程,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制之正常運作,危害非輕。 其透過複雜手續洗錢至國外,非動用司法互助,無法追查,犯罪手段惡劣。 而 貪瀆所得明知係留由陳致中等子女私用,竟以從事國外公共事務為詞狡飾,犯罪後之態度不佳,貴為總統之尊,非但無法為民表率,甚至貪瀆醜聞,流傳國際,犯罪 所生之損害深重,請審酌其辜負國民付託之程度,依其宣誓誓詞,給予最嚴厲之制裁,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宣告褫奪公權。
扣案之蓋有偽造印文之「總統府(總統辦公室季獎勵)總統犒賞清冊」請依刑法第219條宣告沒收之。前述貪污犯罪所得新臺幣1億415萬2395元,美金1198萬元,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第1、2項追繳或追徵其價額。
▲被告吳淑珍部分:
‧國務機要費部份: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絛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同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 214條、第217條之偽造文書罪嫌;被告吳淑珍雖未具公務員身分,然其與具有公務員身分之被告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4人間就上開貪污罪嫌、 偽造文書罪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刑法第31條第1項論以共同正犯,並請依連續犯論處。又被告吳淑珍所犯之貪污與偽造文書罪 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請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一重處斷。
‧龍潭購地案部分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被告吳淑珍雖未具公務員身分,然其與具有公務員身分之被告陳水扁、李界木與未具公 務員身分之被告蔡銘哲,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共同實施此部份犯罪,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刑法第31條第1項論以共同正犯。
‧南港展覽館案部分
係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洩密罪嫌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被告吳淑珍雖未具公務員身分,然其與具有公務員 身分之共犯余政憲,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共同實施此部份犯罪,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刑法第31條第1項論以共同正犯。被告吳淑珍所犯之前開兩罪互有 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請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一重處斷。
‧洗錢案部分
被告吳淑珍在95年7月1日前之洗錢行為,係犯96年7月11日修正前之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並請以連續犯論。在95年7月1日後之洗錢行為,請依修正前之洗錢防制法第9條1項及現行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分別論處。
被告吳淑珍就上開四罪,犯意個別,行為互殊,請依刑法第50條之規定,分論併罰。被告吳淑珍身為總統夫人,理當輔佐總統,盡心國事,況長年享受國家最優渥 俸給,生活已甚富裕,竟利用總統夫人地位,為圖夫妻及子女私利,巧取公務及私人巨額不法財物,再以人頭洗錢隱匿犯罪所得財物。以其洗錢手法遍及國內外各地 區,追查困難,犯罪手段十分惡劣。復 利 用權勢大量蓄積財物,貪得無厭,品行甚差。犯罪後不但否認犯行,更推諉責任予聽命無奈之公務員,犯罪後態度卑劣。其為搜刮財物,竟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在官 邸任意指揮政府官員,大肆干政,嚴重紊亂行政體制,並妄費公帑,犯罪所生危害重大,請審酌其毫無悔意,及因其個人貪婪成性,濫用權勢,敗壞官箴等情,予以 從重量刑。 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宣告褫奪公權。
前述侵占及詐領犯罪所得新臺幣1億415萬2395元,美金1471萬5500元,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第1、2項追繳或追徵其價額。
▲被告馬永成部分: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絛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同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 214條、第217條之偽造文書罪嫌;其所犯偽造文書罪部份,並請依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犯罪之規定,加重其刑。被告馬永成與被告陳水扁、吳淑 珍、陳鎮慧等3人間就上開貪污罪嫌、偽造文書罪嫌部分,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共同正犯及連續犯論處。又被告馬永成所犯之貪污與偽造文書罪間有方法、結 果之牽連關係,請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一重處斷。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宣告褫奪公權。另請審酌 其犯罪動機,乃純係為完成總統所交付之任務而為,並不因此而有任何不法獲利,參以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並配合偵辦,請從輕量刑。
▲被告林德訓部分: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刑法第216條、第214條之偽造文書罪嫌;其所犯偽造文書罪部份,並請依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 借職務犯罪之規定,加重其刑。被告林德訓與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陳鎮慧等3人間就上開貪污罪嫌、偽造文書罪嫌部分,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共同正犯及連 續犯論處。又被告林德訓所犯之貪污與偽造文書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請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一重處斷。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 宣告褫奪公權。請審酌其犯罪動機,乃純係為完成總統所交付之任務而為,被告並不因此而有任何不法獲利,參以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並配合偵辦,請從輕量刑。
▲被告陳鎮慧部分:
‧國務機要費案部分:
核被告陳鎮慧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絛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財物罪,同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6條、第 210條、第214條、第217條之偽造文書罪嫌;其所犯偽造文書罪部分並請依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犯罪之規定加重其刑。
被告陳鎮慧與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等4人間就上開貪污罪嫌、偽造文書罪嫌部分,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共同正犯及連續犯論處。另被告陳鎮慧所犯之貪污與偽造文書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請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規定從一重處斷。
‧洗錢案部分
係犯96年7月11日修正前之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1項之洗錢罪,以連續犯論。
再查,被告陳鎮慧所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等罪,因被告陳鎮慧已將所製作之內帳明細及詐領管道全部交待清楚,並讓檢察官得以全面偵查及蒐證,而將陳水扁、吳 淑珍、馬永成、林德訓等4人共同涉有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對國家司法及社會上杜絕公務員貪污貢獻重大,並 使陳前總統所涉重大貪污罪之輪廓得以呈現,並請審酌其犯罪動機均係因為來自遵從總統、夫人及辦公室主任之指示而單純地完成其工作上之任務,並不因此而有任 何獲利及不法所得,請依刑法第59條及證人保護法第14條之規定予以免刑。
▲被告李界木部份: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被告李界木與被告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哲等3人間就此部份貪污罪嫌,有犯意聯絡及 行為分擔,請以共同正犯論處。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宣告褫奪公權。另被告李界木於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新臺幣3000萬元,其所 為供述並因而查獲被告陳水扁、吳淑珍等正犯之犯行,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後段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被告蔡銘哲部份:
‧龍潭購地案部分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被告蔡銘哲雖未具公務員身分,然其與具有公務員身分之被告陳水扁、李界木與未具公 務員身分之被告吳淑珍,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共同實施此部份犯罪,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刑法第31條第1項論以共同正犯。
‧南港展覽館案部分
係犯貪污治罪條第11條第3項、第1項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之行賄罪嫌。被告蔡銘哲與被告郭銓慶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及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論以共同正犯。
‧洗錢案部分
犯96年7月11日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2項洗錢罪嫌。
被告蔡銘哲就上開三罪,犯意個別,行為互殊,請依刑法第50條之規定,分論併罰。爰請審酌被告蔡銘哲:就龍潭購地案在偵查中供述:係與被告陳水扁、吳淑 珍、李界木共同以推動龍潭工業區由政府先租後購並納為科學工業園區為旨,向證人辜成允收取新臺幣4億元賄款,被告李界木先後前往總統官邸及總統府向被告陳 水扁報告龍潭購地案之進度,嗣後受被告吳淑珍指示分配新臺幣4億元贓物及洗錢各情;就南港展覽館案在偵查中供述:係受被告郭銓慶委託向被告吳淑珍行賄美金 273萬5500元,請被告吳淑珍提供評選委員名單及廠商資格限制資料,之後由被告吳淑珍指示與余政憲會面拿取評選委員名單轉交被告郭銓慶,並為被告吳淑 珍收取前開賄款進而洗錢至被告吳景茂帳戶一節;皆屬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實,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本案之被告陳水扁、吳淑珍、李界木、余政憲等正犯之 共同收受賄賂事實,事先經檢察官同意為證人保護法之證人各情已載明筆錄,請依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減輕或免除其刑。又被告蔡銘 哲在偵查中自白洗錢犯行,請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4項減輕其刑。再被告蔡銘哲於偵查中自白後已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美金238萬元(其中蔡銘哲分得 美金74萬5000元、蔡銘杰分得美金89萬、蔡美利分得74萬5000元,三人嗣後皆主動繳回),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後段規定減輕或免除其 刑。
▲被告郭銓慶部份:
係犯96年7月11日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2項洗錢罪嫌。被告郭銓慶在偵查中自白,請依修正前同法第9條第4項減輕其刑。請審酌被告郭銓慶:於南港展 覽館案之偵查中供述:係透過被告蔡銘哲行賄被告吳淑珍美金273萬5500元,評選委員名單由被告蔡銘哲轉交,並以郭淑珍瑞龍銀行帳戶交付前開賄款予被告 吳淑珍, 於洗錢案之偵查中供述:郭淑珍瑞龍銀行帳戶93年初有新臺幣4億元匯款,為台泥龍潭購地案之行賄款,且於93年2月至5月間,有幫被告吳淑珍將 該款中之新臺幣1億元以人頭戶方式,自海外匯回國內提領現金交被告蔡銘哲轉給被告吳淑珍使用,另於94年中旬,多次為被告吳淑珍將美金旅行支票、現鈔匯往 海外之人頭帳戶藏匿,皆屬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實,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該案之被告吳淑珍、余政憲等其他正犯之洗錢事實,且已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載明筆 錄,請依證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就被告郭銓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減輕或免除其刑。
▲被告陳致中、黃睿靚部份
均係犯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之洗錢罪嫌。雖被告陳致中、黃睿靚係對於直系血親與同財共居親屬之被告陳水扁、吳淑珍,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而有本件洗錢行為,依洗錢防制法第12條規定,原得減輕其刑。惟審酌被告 陳致中、黃睿靚實際上係本件洗錢案所涉海外資產之最主要受益人,然迄未就所掌控之海外資產為全面之交待,難認有何悔意,其利用法律專業知能操控不法所得之海外資產,惡性非輕,自不得依該條規定減輕其刑,請從重量刑 。
▲被告吳景茂、陳俊英部份
係各犯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之洗錢罪。
▲被告蔡銘杰部份
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5條之明知貪污所得之財物故為收受罪及96年7月11日修正前之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2項洗錢罪嫌,爰審酌被告蔡銘杰偵查中坦承不諱,除自首洗錢罪嫌,並已自動繳回贓物美金89萬元,犯後態度良好,充分配合調查,請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被告蔡美利部分
係犯96年7月11日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2項之洗錢罪嫌。爰審酌被告蔡美利偵查中已自動繳回贓物美金74萬5000元,犯後態度良好,充分配合調查,且其身患重病,請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日本右翼歷史觀批判研究>
(王向遠著作集第十卷)
第一章 戰後右翼歷史觀形成的根源與背景——右翼勢力、右翼思潮與戰爭認知問題
一、右翼歷史觀的古代淵源
二、現代軍國主義思潮與右翼歷史觀的形成
三、戰敗後右翼的蠢動及右翼歷史觀的“復活”
四、冷戰後知識右翼的“猖獗”與右翼歷史觀的“擴散”
第二章 右翼歷史觀“死灰復燃”的標誌—林房雄的《大東亞戰爭肯定論》
一、作為老牌右翼分子的林房雄
二、解掉兩個緊箍咒
三、“大東亞戰爭百年戰爭”論的展開
四、“縱然失敗卻是無悔”
第三章 一本全面徹底的為侵略歷史“翻案”的書——中村粲的《走向大東亞戰爭之路》
一、寫作宗旨:為洗刷“汙名”而“篡改”歷史
二、以種族戰爭史觀“粉飾”侵略
三、所謂“當事雙方都有幾分責任”
四、對十五年侵華戰爭的“全面翻案”
第四章 “惡魔的思想”——渡部升一、穀澤永一的思想
一、對“反日的日本人”的“告發”
二、所謂“國益論”和“新憂國論”
三、“誰把歷史弄成這樣?”
四、所謂天皇“無責任”,戰爭“有外壓”
五、“敬告韓國中國俄國美國:日本沒有戰爭責任”
第五章 “喬裝打扮”的軍國主義史觀——藤岡信勝所謂的“自由主義史觀”
一、藤岡信勝與“自由主義史觀研究會”
二、所謂“自由主義史觀”的“自由”
三、“自由主義史觀”的根源與構造
四、“自由主義史觀”的虛偽本質
第六章 歇斯底里的“免罪情結”——法學博士小室直樹的“無法”的暴論
一、“天皇教”的狂熱信徒
二、反共與反華
三、搬弄“國際法”為侵略免罪
四、不容忍任何道歉和謝罪
第七章 “南京大屠殺”抹殺者的第一隻黑手——田中正明的“虛構”與“總結”
一、曾做過松井石根秘書的田中正明
二、所謂“帕爾博士的日本無罪論”
三、《南京大屠殺的虛構》的虛構
四、“南京大屠殺否定論的十五個論據”的虛偽
第八章 作為一股右翼思潮的南京大屠殺“抹殺論”——東中野修道等抹殺論者的猖獗
一、鈴木明的《南京大屠殺之幻》
二、阿羅健一、歃本正己、富士信夫的抹殺論
三、南京大屠殺抹殺論形成了一種思潮
四、新一代抹殺論者的“旗手”東中野修道
五、抹殺論者在史實面前註定失敗
第九章 “皇國”史觀的集大成——西尾幹二的《國民的歷史》
一、《國民的歷史》暢銷的背後
二、與中華文化絕緣的“一萬年日本文明史”的虛構
三、對侵略歷史的全面美化
四、唯我獨尊的“皇國”史觀的復活
第十章 右翼歷史觀的教科書化——《新歷史教科書》及教科書的“改惡”
一、戰後歷史教科書的右翼化軌跡
二、右翼團體“新歷史教科書編纂會”的成立
三、《新歷史教科書》對侵略歷史的歪曲
四、推動教科書進一步“改惡”的三浦朱門
第十一章 右翼歷史觀的通俗化、大眾化——小林善紀的政論漫畫《戰爭論》與《臺灣論》
一、右翼勢力的“廣告塔”
二、鼓吹戰爭、美化侵略的《戰爭論》
三、老調重彈、變本加厲的《戰爭論2》和《戰爭論3》
四、歌頌日本殖民統治、鼓吹台獨的《臺灣論》
第十二章 右翼歷史觀與靖國神社問題——靖國神社參拜“正當”論
一、靖國神社的本質
二、加地伸行等人的“日本乃神國”論
三、大原康男等人的中國“干涉日本內政”論
四、小林善紀的《靖國論》
第十三章 右翼歷史觀對中國歷史教科書的“逆襲”——右翼文人的“中國反日”論
一、古森義久對“中國反日”的報導和渲染
二、勝岡寬次對中國“反日教科書”的“徹底批判”
三、“中國反日”論的其他鼓噪者
第十四章 從中國歷史觀到中國現實觀——「中國黑暗論」、「中國崩潰論」、「中國威脅論」
一、岡田英弘的中國歷史“黑暗論”
二、中島嶺雄的「中國黑暗論」與「崩潰論」
三、長谷川慶太郎的「中國崩潰論」與「中國威脅論」
四、杉山徹宗等人的「中國威脅論」
本書研究的是日本右翼及其歷史觀的問題,對歪曲和篡改歷史的日本右翼歷史觀做了深入的剖析。讀完這本書之後讀者會明白,原來那些大放厥詞的政客站在政治舞臺上為歷史翻案的發言是有一整套右翼歷史觀作支撐的,而右翼歷史觀的構建者和系統表述者則是民間身份的一些教授、學者所構成的右翼勢力。換言之,在日本當代學界和言論界,為侵略歷史翻案已經形成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文化思潮。
讚讚
台灣炒地皮吸血大王林榮三榮登富士比(Forbes)財經雜誌全球首富前五十名
《金權城市》點名聯邦(三重幫自由時報林榮三) 炒地牟利
顏玉龍/新北市報導
2011-02-17 中國時報
土地炒翻天,鄰近台北市東區的新北市汐止區也成矚目焦點,已有預售案成交價一坪四十萬元以上,讓早期養地的大財團「出現」解套的契機,但也再次引發山坡地開發,以及財團以農民身分買農地開發的爭議,其中以「聯邦建設」的“瓏山林”建案最具「代表」。
《金權城市:地方派系、財團與台北都會發展的社會學分析》一書中,台大教授陳東升認為財團購買農地、山坡、工業用地,並利用“變更地目”營造高額利潤,是“基本炒作手法”。他進一步點名「聯邦建設」,指(自由時報)林榮三在七十六年買下汐止十八甲“林地”,每坪公告地價二、三千元,“變更地目”並推建案,每坪售價十五萬元,獲取幾十億元利益。
陳東升在書中提及,「瓏山林有一部份是承租國有林地,透過公有地放領取得土地所有權,接著申請“山坡地”的開發,(再)變(更地目)為丙種建地。白匏湖二百多甲土地來源,一是林榮三長子林鴻聯以“自耕農”身分承購三百多筆農地,另一部分是林榮三的三子林鴻堯向國有財產局承租林地。」
由於瓏山林完工後,須向汐止鎮公所申請「未損害公共設施證明」,《廖學廣的獨立時代》一書中寫道,「建商賣房子賺大錢,鎮公所沒有義務為建商擦屁股」為由,將申請案打回票。「幾經洽商,最後雙方達成的協議,由林榮三捐贈一座綜合運動公園給汐止鎮,鎮公所同意綜合運動公園以林榮三命名。」
不過,公園設計圖完成,也整好地等著林榮三來蓋公園,最後卻沒著落,廖學廣出手反撲,在競選連任時,發出在白匏湖山區設置垃圾場的文宣,並取名為「榮三垃圾場」。
「林榮三發動旗下《自由時報》,在鎮長選舉投票前最後兩天,將駐汐止鎮的記者召回總社,配合社長、總編輯發稿,全力圍剿廖學廣。廖學廣也不甘示弱,召開記者會一一點名林榮三的兒子。」
──────────────
<壹週刊>被砸/(本土黑幫)天道盟太陽會13人成擒 廖學廣關狗籠案主嫌在內
東森新聞 2002/10/2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壹週刊」辦公室本月6日被黑道分子砸毀,引起社會各界重視,警政署22日規劃全國大掃黑,警方針對「天道盟」太陽會桃園龍潭組、台北萬華組、基隆仁愛組展開全面搜索,合計逮捕13名嫌犯,起出「太陽集團」制服、改造手槍等贓物。
刑事局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兵分多路,由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國鳴指揮,22日凌晨在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同步行動,逮捕基隆仁愛組組長謝金峰等13名嫌犯,其中,綽號「阿風」的謝金峰在「天道盟」名氣響亮,涉及85年立委廖學廣狗籠案,曾經逃亡泰國,後來被警方緝捕回國。
警方調查,某週刊報導「天道盟」新、舊太陽會搶地盤風波,引起舊太陽會不滿,屬於舊太陽會的桃園龍潭組、台北萬華組、基隆仁愛組,分別接獲越洋電話指示,本月6日在某週刊位於台北市內湖區的辦公室附近集合,20餘名男子一起穿上「太陽集團」黑色制服,持木棍、鐵棒把某週刊辦公室砸毀。
行兇過程中,龍潭組的嫌犯黃鑫,涉嫌搶走某週刊大樓保全員的手機,而這支手機就是警方破案的關鍵,警方從通聯紀錄中,釐清案情,並逐一收網逮捕嫌犯。
至於傳真給各媒體,揚言要把某週刊趕出台灣的桃園龍潭組組長「文哥」梁瑞文,目前流亡柬埔寨,台北萬華組組長「鐵霸」曾盈富、曾盈進兄弟,則在大台北地區流竄,警方正擴大偵辦中。
──────────────
財團囤地 房價飆漲 新莊人嘆:買不起新莊房子
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2011-02-17 中國時報
如果說高房價起因於財團囤地,「聯邦集團」林榮三近卅多年來在新莊默默購入大批土地。新莊副都心房價每坪飆漲到五十萬,地方人士說,「新莊人買不起新莊房子,這不是很諷刺嗎?」
新莊副都心近年來土地價格炒翻天,看似財團建商各顯神通、各自購地,但當地人都知道林榮三才是最大地主,早在民國六十七年左右,林在當地四處收購農地,平均每坪價格五百到兩千元不等,地方人士說「當年中港路底全是水田,買地就拜託農民划船在四周插上紅旗子,就能看出土地多大。」
地方人士說,林榮三買地是有專業的「牽勾仔」幫忙,地方人士說,有位綽號「X吉」的兒時玩伴負責幫他牽線買地,人家不要的低窪水田,林榮三全部收,卅多年下來成為新莊副都心最大地主。
據了解,林榮三太太林張素娥名下土地,至少超過一萬坪,如果加上登記在其他親戚名下土地,囤積了大量的土地,以每坪兩百萬元計算,市價超過數百億元。
財團囤地炒作,造成房價水漲船高,如今新莊副都心房價每坪漲到五十萬,周邊更充斥一大片未開發,卻被炒上天價的素地,不少地方人士說,「新莊人買不起新莊房子,這不是很諷刺嗎?」
地方人士認為,未來只能寄望新北市府大刀闊斧,重新恢復課徵空地稅,遏止財團建商炒作房地產歪風,藉此加速重劃區開發,增加供給降低房價,才能讓小老百姓安居樂業,否則將成了財團囤積土地、炒作房價的幫兇。
讚讚
扁政府消失的36,000件公文與馬英九“遲來”的“震怒”
日前,經過3年的盤點,馬政府終於數清扁政府交接時不見了36,000件公文。據說,馬英九為此在國民黨中常會上三次“震怒”。
扁政府時代為何“消失”了那麼多公文?
是“有心”還是無意?
對臺灣的影響如何?
民進黨應該如何“交代”、對其後續影響如何?
馬英九的震怒是自然還是“刻意”?
是否如民進黨高層所說是正在追殺?還是栽贓陷害?
這些消失的公文該不該追?怎麼追?追到何種程度?
對國民黨選舉有幫助嗎?
首先,扁政府時代的公文是如何“消失”和“為什麼”消失的。
其實,看看扁政府政權交接前,僅總統府就購進57台先進的碎紙機。這就註定會“消失”許多紙質的東西,被粉碎的是否包括消失數量龐大的公文,不得而知。但如果是手紙,肯定無需這麼先進的碎紙機的。如果說消失的公文僅僅是拿回家忘記交上來,或者是轉交給其他單位,沒有造冊登記,都是說不過去的。如果是有意轉移、藏匿、“銷毀”,則必有其主管“目的”。
據臺灣各界的多種猜測,比較靠譜的,無非是:
一、五部會首長個人認為不方便交接的,比如檔會留下決策的過程、決策的動機和目的。其中,並非都無瑕疵或公而無私;
二、集體意識和決策,因含有政黨因素或者有太多權宜之計,不能作為經驗傳承,而被下任政府延續。如,指令不恰當的監聽,荒唐離譜的任命、約見等;
三、任內接獲相應情資應當立即處理,而沒有處理,賣好一些個人或團體,或者攜帶出“宮”,以便讓別人感恩或懼怕的;
四、即便認識到這些公文對臺灣政府延續是有益的,但對自己短時間拿回政權沒有信心,又不甘心讓國民黨對情況有全面、系統地瞭解,要看國民黨笑話,甚至希望國民黨因此做不好,而趕快下臺。但無論哪種情況,看看扁政府離任前,幾十台碎紙機連夜運轉,就像電影裏面,一個政府“垮臺”前,忙著“焚毀檔”、轉移資產的場面。
所以,無論什麼目的,都凸顯了,扁政府置臺灣整體利益於不顧,不想讓國民黨分享這些本應分享的政府資產。也證明了,臺灣所謂的政黨輪替不像政府內部交接,倒似敵國佔領。
其次,民進黨高層對“消失”數量龐大公文的態度。
如果一個負責的政黨,一個以整個臺灣人民利益為依歸的政黨,當發現自己政黨執政時,居然有這麼“離譜”的事情。第一時間,就應該汗顏,向全民道歉,並聲明敦促本黨同志配合調查,厘清對臺灣的影響。
遺憾的是,民進黨高層的反應,卻有這樣幾種態度:扁政府交接時,並沒有丟失這些公文,馬政府純屬栽贓陷害;馬政府盯住公文不放是轉移執政無能、進行政治追殺;最不激烈的反應,也僅限於:即便這些公文丟失是真的,但馬政府該早查的不查,到大選不到一年的時間再查,時機不對,想影響選舉。儘管這些反應,符合民進黨的一貫邏輯、作風和格調,但也不能侮辱全民的智商:是不是馬政府自己銷毀公文或造假,進行栽贓陷害一目了然;如果是事實,就不能叫政治追殺;即便懷疑馬政府查證的效率,這也不是民進黨有資格質疑的,因為民進黨執政時,丟失的公文太多,馬政府人工比對耗時費力,而且一件弄錯,豈不是給民進黨更多口實?即便需要質疑馬政府的效率,也只有民眾才有這樣權利。
再次,說說馬政府的震怒和效率。
馬政府盤點3年才搞清丟失了多少公文,儘管理由是數量大、人工比對慢,勉強說得過去。但特偵組從陳水扁辦公室查扣的幾十箱公文,是怎麼流出的?以及扁政府卸任前,那些工作人員使用碎紙機、粉碎了一些什麼總是應該知道的吧?所以,馬英九的震怒自然是應該的,畢竟這是損害的是全臺灣人民的利益。
但應該震怒的不僅僅是馬英九,民眾也許更有理由震怒。民眾對扁政府應該震怒的是,其對體制和制度的“無視”和“破壞”,政黨惡鬥居然置整個臺灣的利益於不顧;
對馬政府的震怒,大概是上任這麼久“沒有”展現相應的魄力。馬英九震怒得儘管“晚了”一些,但如果堅持查,起碼能夠大致厘清誰丟失的、怎麼丟失的、丟失的大致是什麼公文、對臺灣的影響是什麼。
最後,追查扁政府丟失的公文,對兩黨的影響會是如何。
按照馬英九的個性,如果對臺灣的整體利益影響不大,相信其也不會過為己甚。其作用無非是借此建立和整飭公文制度,讓政府像個政府。至於對民進黨有無打擊的效果,即便有,按照目前臺灣的政治生態,也極為有限,只不過是臊臊民進黨執政時時任高官、現在仍然“風光無限”的“政客”的面皮。
要說真正能夠傷害到民進黨的,還是他們自己,因為,民進黨高層對這一事件的態度才是檢驗品格和責任的試金石。而國民黨如果能夠不要抱著溫文爾雅一副君子狀,大刀闊斧地做自己該做的事才是改變和提升自己形象的契機。因為追查公文並不能讓民進黨失去他們原有的基本盤。只要臺灣政黨輪替今後繼續有這樣公文“莫名其妙”地“大量消失”的狀況,對岸不但不必將“各懷鬼胎”的雙方輪流執政臺灣當回事,其他國際社會也不會將臺灣當作一個值得尊重的政府。
文/畢殿龍 2011-4-1
讚讚
美帝主子線民特務對台灣附庸屬地滲透情蒐無孔不入 台灣自由霉體妓者(美帝買辦傳聲筒)心花怒放毫無所謂
美國人情蒐無度 豈能無所謂?
“(美帝中情局外圍的非政府組織)維基解密”所揭露的“美國駐台代表處(美帝駐台總督府)”對台的政治報告經台灣媒體沸沸揚揚的報導似乎已經成為政治醜聞。但是除了矛頭對準台灣各黨(賤骨頭)政治人物“言行不一”,以及他們相互否定的發言紀錄之外,“幾乎沒有” (美國鸚鵡)觀察家對於“美國在台協會(美帝駐台總督府)”的“作風”提出檢討質疑。如今宋楚瑜參選招來各方罵聲不斷,但(美帝前任駐台總督府總督)楊甦棣“囂張橫行”,卻始終不見薪輿。
“(美國鸚鵡)觀察家”譏笑(賤骨頭)政客們勇於內鬥,“其實”他們(美國鸚鵡)只顧嘲諷台灣的(賤骨頭)政客,“放著”美國代表處(美帝駐台總督府)“繼續逍遙”也同樣是屬於勇於內鬥的行為。而連在台協會理事主席都覺得今後美國“情蒐”的風格是否要有所改進,受害的台北(殖民屬地的民主屁民們)卻渾然不覺。
根據“(美帝中情局外圍的非政府組織)維基解密”的內容,兩黨領導人都向“美國駐台代表(美帝駐台總督)”承認,他們在“大選”期間“玩弄”“公投的議題”完全是為了選票,因此籲請美國(主子)不必當真。於是,台灣的(民主屬地屁民)讀者們當然立刻聯想到,當初兩黨(賤骨頭)政客為了“公投”耗費龐大、競相加碼的醜陋鏡頭竟然“都只是”所謂不得不做的選舉伎倆。
美國駐台代表(美帝駐台總督)的政治報告有多少加油添醋或刻意粉飾,外人不得而知。不過,台灣媒體上的(賤骨頭)觀察家一律假定美國人的報告內容是在真實反映台灣(賤骨頭)政客內心所思所想,或反映台灣(美國屬地)政治現狀。這點,則反映台灣(美國鸚鵡)媒體不可思議的天真。
比如,大家最喜歡提的內容之一是民進黨(賤骨頭)立委暨競選大將管碧玲(美諜線民)“告訴(提供情資)”當時“美國在台協會(美帝駐台總督府)”處長楊甦棣說,民進黨在選舉之後就會把“公投”的議題“拋棄”。不但楊甦棣如此回報,台灣的(美國鸚鵡)媒體也如此相信,只有(美諜線民)管碧玲本人不承認講過這幾個字。
民進黨慣用的“辯論方法”就是(只)承認自己講過某幾個字。最近膾炙人口的正是主席比如蔡英文,她說一九九二年當時海峽兩岸達成協議時雙方都沒講過九二共識這幾個字,“所以沒有”九二共識。(注:同理可證所謂的二二八也根本完全就不存在啦)
但是,(美諜線民)管碧玲如果對她自己有信心,到底講過哪幾個字可以公開告訴大家,不必忌諱,因為她大可說她反正是在敷衍楊甦棣,對(美帝軍政府USMG駐台特首代理人)陳水扁能順利發動公投應該記功,不是記過。但是她對自己沒有信心。
站在競選舞台上的管碧玲叱吒風雲,不可一世,難道她不知道(美帝軍政府USMG駐台特首代理人)陳水扁會隨著群眾與他們在情緒上相互感染,因而採取了事先沒有規劃的激進行動嗎?
世界上有多少暴力的發生真的曾是事先規劃的呢?
密室裡的理性充其量是人類生活的一小部分,但是人們卻願意相信那一小部分才是真實的。
但恰恰相反的可能是,(美諜線民)管碧玲在密室內看似理性的向楊甦棣(駐台總督)提供“情資”,完全不能約束(美帝軍政府USMG駐台特首代理人)陳水扁在選舉戰場上的煽動力,更不能決定管碧玲自己在受到選民情緒感染後的反省方向,自然也就不足以預估事後的政策走向。
簡言之,(美諜特務)自密室裡向美國人(主子)提供“情報”受到了密室的環境所影響,(傀儡)人的思維與考量都受到特定的制約。為了取信美國人(主子),兩黨(賤骨頭)政客在密室裡什麼話都會說,為的是(爭寵幸)爭取美國(主子)的支持,這就像他們上了選舉舞台為了爭取選民的支持也是什麼都會說。
以(爭寵幸)爭取美國人(主子)為動機的“情報”算不算真的情報?還是更像是揣摩美國處長(駐台總督)的“期望”所“配合演出”的戲碼?
(駐台總督)楊甦棣寧可把這些別有居心的“情報”寫進政治報告,應該有他自己的仕途考量,也有他的情感考量。
(駐台總督)楊甦棣支持(美帝軍政府USMG駐台特首代理人)陳水扁的情感經常溢於言表,所以情感上,他要相信的就是陳水扁是理性的。他也要讓他在國務院的上級相信(美帝軍政府USMG駐台特首代理人)陳水扁沒有失控,所以他的“工作”做得還不錯。
(美帝駐台總督)楊甦棣四處“蒐集情報”來證明朝野兩黨的“公投(表演)”都是假情假意,並順便“恫嚇”他們不要因此而犧牲與美國(主子)的信任關係。所以看得出來的是,他這個報告是在他對台灣政治發展已經全面失控的情況下想方設法向國務院邀功表態,誇示成績。
可見,美國人不瞭解台灣朝野(賤骨頭)政客“傳承”的“(皇民台奸特權買辦)殖民地文化”與背負的(美蔣權貴)內戰陰影,因此想不到一個領導百萬選民的政客及其策士們的“卑微心態”,也就不懂他們與自己是在玩“上下交相賊”的縱囚論。
台灣(美國鸚鵡)媒體不能接受台灣(賤骨頭)政客”說一套做一套“,其實,台灣(賤骨頭)政客說的或做的豈只一套?這就是為什麼密室政治愈來愈重要,否則面對每個不同的人彼此揣摩(爭寵)討好拉攏的戲碼就會被其他人看到聽到。
然而,要說這些劇本中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根本說不準,畢竟沒有一個密室的戲碼能決定另一個密室的戲碼會脫線到什麼極端程度。這也是為什麼“駐台代表(駐台總督)”的(美諜特務)“情蒐”雖然都算是真實的,卻只能是特定時空場合的真實,不是全部的真實。
故若說美國處長“囂張”,毫不為過,台灣(賤骨頭)政客表情逼真地“提供”他“情資”,與美國處長(駐台總督)稱兄道弟無非就是利用美國處長的理性姿態來治療自己捲在塵俗鬥爭中的苦悶,因而縱容了“美國在台協會(美帝駐台總督府)”以為美國(主子)“無所不能”,對台灣(賤骨頭)政客可以“招之即來”,進而無所不知。
實際上,從美國的政治報告看出來,美國知道的恐怕就是十分之一而已,其他十分之九與所知道的十分之一,彼此間沒有直接關聯,因為“後殖民的(賤骨頭)政客”們在進出不同(動態)情境時,在(現實投機又勢利)人格上是“精神分裂”的(動態道德觀),在思想上是“玩世不恭”的(動態道德觀)。
現在戲怎麼演下去?
為今之計,就是請(站起來。走出去。跪下來)外交部召見美國在台協會處長(美帝駐台總督),對他們“無所不在”地“情蒐”及對台灣朝野領導人的“滲透”表達嚴重抗議,並對於在之前大選中“如入無人之境”的楊甦棣(駐台總督)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這樣,對今天還在“情蒐”的司徒文才有警惕。
時而理性,時而不理性才是台灣的真實。今天應該立刻把楊甦棣(前駐台總督)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若將來有一天民進黨(賤骨頭)再執政反正還是可以“歡迎”他當座上賓。
“表演”台灣(附傭屬地)政治中的斷裂與“荒誕”就是給美國(主子)最好最真實的“情資”。由於這個“懦弱逢迎”的陰暗面只給美國(主子)看,所以仍算是台灣人對美國的友好。
文/石之瑜
2011-9-22 中評社
讚讚
《可悲的戰後「再殖民」文學論──陳芳明的台灣文學史觀再批判》
《可悲的戰後「再殖民」文學論──陳芳明的台灣文學史觀再批判》
有朋友問說:最近為什麼專搞歷史來了?不搞現在的問題,卻去搞過去的問題,不是太脫離現實了嗎?
我回答說:因為歷史問題經常也是現實問題;譬如:日本的靖國神社參拜問題或日本歷史教科書問題,雖然是過去的事,卻與日本的現實動向、與“日本右傾化”“日本軍國主義復活”的問題有很深的關係;李登輝當政時大力推行的便是「國中」教科書《認識台灣》——「歷史篇」,下台後“推動”的就是日本人小林善紀的《台灣論》,兩者都企圖“通過”台灣史觀“打造”今日台灣的「新國民意識」。
所有的統治者都深知掌握“歷史的詮釋權”與維持或“強化統治”有密切的關係,因此都“熱衷”於【湮滅歷史】或【虛構歷史】,使被統治者“不瞭解”歷史真實而“喪失”反抗的能力,作為“意識型態的歷史觀”的“統治”,其實就是現實統治的基礎,我們“怎麼可以”不重視歷史問題呢?
特別是,台灣的歷史問題“更是如此”。
百年來,台灣經歷了曲折複雜的歷史,歷史也數度被權力者所“扭曲”、【湮滅】;再加上台灣今日“過於早熟(雛妓式)”的後資本主義文化,個人已被“零碎化”、社會聯繫“斷裂”,“虛擬”的和形象的世界“取代”了真實的世界,誰在乎歷史?
因此,普遍存在著對歷史的“虛無感”。但是,“歷史問題”並不因此而消失,當年台灣的“(李扁皇民勢力復辟殖政)新當權者”就是“利用”這普遍的歷史虛無感千方百計地“建構”他們的歷史論,用“所謂”的台灣史觀來“打造”台灣的新「國民意識」,以維持、強化其在歷史意識型態上的統治。
它就是“分離主義的台灣史論”;這種史論,不是“排除(閹割掉)”台灣歷史中的中國本質,就是【捏造】中國人如何壓迫台灣人,或“誇大”中國人與台灣人對立的歷史,把台灣完全孤立於中國與世界之外,以此“打造”「反中國」或「去中國」的國民意識。
這就是“當下(馬英九治下的)”台灣的統治性歷史觀。
它是當權者“強化”台灣現實(反共/分離/分治)統治的一部分,我們“怎麼可以”把歷史當做過去的問題呢?歷史問題的鬥爭正是現實問題鬥爭“不可分”的部分,這個“道理”當年的統治者清楚得很。
而,台灣的“(扭曲虛構的)分離主義文學史觀”一向就是(扭曲虛構的)分離主義歷史論的“急先鋒”,因此它是台灣的歷史問題中“最尖銳”的部分。
“揭露”分離主義文學史觀的“欺妄性”不只是為了歷史的工作,更是為了現實的工作。
其中,(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的台灣文學史論,就是這種“分離主義文學史觀”的代表之一。
十年前,我曾針對(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的《台灣文學的建構和分期》一文,寫了《戰後再殖民論的顛倒》,指出它的「戰後再殖民論」“背離”了社會科學的常識和台灣歷史事實,是「以意識型態取代歷史」,並且在文末引用了前輩作家龍瑛宗說過的一句話:「有謊言的地方就沒有文學」,間接“奉勸”他,既然要搞文學就不能有“謊言”,“謊言”與文學是不能並存的。今天,他“仍然”把“台灣光復”後的文學史定為「再殖民」時期。
所謂「再殖民」,“光復”後的文學是「殖民文學」嗎?是誰殖民了誰?
下面,本文再依據客觀史料,逐步“揭露”它「作偽」的“真面目”;並借此對“台灣光復”期歷史的一些基本問題做一番辯析、澄清,打破台灣分離主義者長期以來“獨擅”的“偽歷史”觀點。
一、再談台灣「光復」的意義——不只是「行政接收」,而是「主權復歸」
就如所有的“台灣分離主義者”的戰後史論,必定是從“塗消”或“扭曲”「八‧一五」——日本投降台灣復歸祖國(中國)的歷史開始一樣;陳芳明的「戰後再殖民論」,也是從“塗消”、“扭曲”台灣「光復」的歷史起頭的。
他的“歷史敘述”,“似是而非”,若不深究,必定受其“蒙蔽”,一眼帶過。其實,其中“深藏玄機”,是“典型”的分離主義的「台灣戰後史觀」。把戰後台灣脫離日本殖民統治“完全歸因”於太平洋戰爭的終結,“刻意不提”它與日本侵華戰爭、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的“關係”;也就是“排除”了台灣脫離日本殖民統治的“歷史動力”中的中國要素,把台灣脫離日本統治與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的“因果關係”“脫鉤”,為他的「台灣主權未定論」預埋伏筆;
更“刻意避”《開羅宣言》明記的:「日本竊自中國的……台灣、澎湖應歸還中國」的內容,而以「依開羅宣言的約定,中華民國負責來台接收」的“杜撰置換”。只要稍加對照就可看出,《開羅宣言》明記的「台灣應歸還中國」與陳芳明“杜撰”的「中華民國負責來台接收」,兩者之間的歷史意義是“天差地別”的;
所謂「負責來台接收」,意指日本投降後中國政府(當時是「中華民國政府」)的來台接收,與戰後美軍「負責」接管日本、南朝鮮和琉球的意義一樣,都是受盟軍的命令進行暫時的軍事和行政「接管」,並不是「收復主權」;這與《開羅宣言》中明記的台、澎主權歸還中國的意義,當然是“天壤之別”。
(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一面說”「依照開羅宣言的約定」,“一面”卻“掏空”宣言中「台灣歸還中國」的“重要內容”,說中華民國只是「負責來台接收」,這就是想以「瞞天過海」、「陳倉暗渡」的手法“竄改史實”,想以這樣的“敘事”來“達到”台灣主權未定論的“說法”。說明白了,就是企圖從根本上否定日本投降後台灣主權復歸祖國(中國)的“歷史事實”,進而“虛構”他的「戰後再殖民論」。
實際上,像(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這樣的“竄改”論調,其“總根源”,“來自於”戰後美國在冷戰中對華戰略的“陰謀”。
1947年初,美國發表了「冷戰」宣言之後,為了它在東亞的“冷戰戰略”的“需要”,“企圖”把已歸還中國領土的台灣置於其勢力“支配”之下,而“開始鼓吹”「台灣地位未定論」,否定《開羅宣言》以及台灣已復歸中國的歷史事實。“源自於”美國對華戰略陰謀的這種論調,日後便成了台獨分離主義勢力的基本歷史教義之一;李登輝政權後期,用日本右翼慣用的「終戰」史觀來取代「光復」史觀,也可視為“同一脈絡”。
至於日本投降後,台灣是不是已復歸祖國(中國),這只要看看當時台灣人民如何歡天喜地慶祝復歸,或者台灣的知識人“如何評價”“台灣光復”的歷史意義,便是最好的鐵證,不是(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等“分離主義者”或美國霸權,憑強權或強詞就可以塗改的。譬如,“光復”後,一向對陳儀政府的弊病批評最力的台灣作家王白淵,在《民主大路》(《新新》第三期,1946年3月20日)一文中便曾如此說到:
「台灣業已光復,從殖民地的桎梏,回到祖國的懷抱,與中國打成一片,踏入民主主義國家之門,這是歷史的飛躍,又是民族起死回生之春」。
王白淵的這段話,簡單有力地“記錄”了當時台灣知識人對“台灣光復”的“看法”;如果台灣的戰後真如美國霸權鼓吹的「台灣地位未定論」,或者如陳芳明所“虛構”的中國「再殖民」台灣論,那麼,王白淵所說的「台灣光復!回到祖國的懷抱……這是歷史的飛躍」,豈不成了胡言謅語;如果,從今日(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等分離主義者的尺規來看,王白淵的言論豈不成了不可救藥的「大統派」。實際上,王白淵的“看法”,“代表”了“光復”初期全台灣人民,包括台灣全體文化知識界的看法;「二‧二八」事件後,第一位從事台獨分離主義運動的廖文毅,在“光復”當時也曾熱烈地表示:「台灣光復了,台灣的版圖歸還祖國,我們的國家自強,國權自主,國土重圓了。」(《光復的意義》,《前鋒》創刊號,1945年10月25日)。
因此,不論從“歷史事實”來看,或者從當時的台灣知識人的言論立場來看,日本投降後,台灣已復歸祖國(中國),這是“鐵的事實”,不是(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等可以“竄改”的。
二、駁行政長官公署「再殖民」的謬論
否定了日本投降後台灣主權復歸祖國(中國)的“歷史事實”後,為了繼續“虛構”他的「戰後再殖民論」,便把“光復”後的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描述成”是「日本台灣總督府的翻版」、「不脫殖民統治的變相延續」、「對台灣社會進行帝國式的控制」、「比殖民權力支配還要嚴苛的體制」、「迫使台灣社會淪為『再殖民時期』」等等;用一種沒有具體內容、沒有客觀論據堆砌起來的斷定語句,把行政長官公署比做與日據的台灣總督府一樣,同為殖民政權。
(一)「殖民政權」與「民族政權」的不同
“光復”後陳儀主政的行政長官公署,施政上集權、腐敗、貪污又無能,積累了深厚的民怨,終至爆發「二‧二八」事件,是一個失敗的政府,這已是公論;不管是以集權政府、腐敗政府或「劫收」政府來形容,或說它如何地「比殖民權力支配還嚴苛」也好(何況這還值得商榷),都沒錯,也都符合事實。然而依社會科學上的「國家論」,在政權的民族性質上,行政長官公署絕對不是什麼「殖民政權」,而只是中國這個民族國家(當時是「國民政府」)的地方政府,一個集權又腐敗的「民族政權」。譬如德國的希特勒、日本的東條英機等法西斯政權,不管它如何專制、獨裁、進行軍國法西斯的統治,對德國人民或日本人民而言,它仍是「民族政權」,絕對不會是「殖民政權」;如果因為獨裁、極權的統治而把希特勒“說成”是對德國人進行殖民統治,那真是“天大的笑話”。這是社會科學的常識。
那麼,日本對台灣的殖民統治與“復歸”中國後國民政府(陳儀政權)對台灣的統治,在本質上有什麼不同?
一般而言,殖民統治最明顯的特徵,就在異民族殖民者對被殖民者在法政上的「民族專政」,殖民者完全剝奪了被殖民者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殖民者(宗主國)的國家憲法和法律決不涵蓋殖民地,因此殖民地人民並不具有宗主國「國民」的身份;所謂「國民」,就是指一個獨立的民族國家的憲法和法律所涵蓋的人民,具有以參政權為主的各種政治上的權利和義務,而殖民地人民是完全沒有的,這就是殖民地人民與一般民族國家的「國民」,最大的不同之處。
日本對台灣50年的“殖民統治”,日本帝國憲法從來就“不曾涵蓋”台灣,當然,日本本國的法律也不曾直接施行於台灣,在台灣施行的法律,只是屬於「委任立法」。法學家黃靜嘉先生的大作《日據時期之台灣殖民地法制及殖民地統治》一書,提到所謂「委任立法」的意義,就是:
「日本本國法(內地法)之制定,須依憲法所定經議會議決之程序;而在外地(殖民地),原則上係分別由殖民地長官發佈代替法律之命令(在台灣稱為「律令」、在朝鮮稱為「制令」),或由(日本)中央政府以天皇名義發佈之敕令,以(日本)本土之法律(部分或全部)施行之」(括弧係筆者所加)。
簡單地說,日本殖民者在台灣施行的法律與其國內經議會立法產生的法律,在性質上“完全不同”,它是依殖民統治機關——台灣總督府,對台灣的殖民統治需要而以行政命令頒佈的。
實際上,所有的殖民統治者都是一樣的,為了實現宗主國的壟斷資本在殖民地的壟斷利益,必然在法政上採取「民族專政」的形式,剝奪被殖民者的政治權和法律權,以便進行經濟上的剝削。同時,為了進一步維護和擴大政治、經濟上的殖民利益,對殖民地的文化,包括語言、宗教信仰、感情意識等,也進行「去民族化」,亦即「殖民地化」,這也是殖民統治的重要手段。
“台灣光復”就是“打倒”了這樣的日本對台灣的“殖民統治”。至於台灣的“光復”帶來了什麼大的變化,有什麼巨大的變革?簡單地說,就是使台灣人民從「殖民地人」的地位,躍進到中國「國民」的地位。
前輩作家王白淵在台灣光復後說:
「台省之復,在其本質上,是徹底的民族革命」
(《告外省人諸公》、《政經報》2卷2期,1946年1月25日)。
所謂「徹底的民族革命」,就是指台灣人民在民族地位和民族關係上有了革命性的變革;由於全中國抵抗日本侵略的民族戰爭得到了最後的勝利,日本無條件投降,也打倒了日本在台灣的殖民政權,造成了台灣殖民地的解放,使台灣人民從上述日帝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民族壓迫下解放出來,同時復歸為祖國(中國)的一省,台灣人民當然也復歸為中國「國民」,得到了作為「國民」的各種政治權和政治地位。因此,對台灣人民而言,台灣光復等於是一次如王白淵說的「徹底的民族革命」。
它具體地表現在,“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的憲法和法律立即涵蓋台灣。
雖然,當時國民政府仍然處於“訓政”時期,尚未頒佈憲法,但台灣復歸祖國後,當時全國施行的「約法」與法律立即施行於台灣,台灣人民與全中國各省人民一樣,都處於“相同”的政治、法律地位。1946年年底,台灣也選出了國民參政員和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加了南京的制憲國大。
這就是台灣人民在復歸祖國(中國)後,與被殖民時期的“最大不同”。
台灣人民作為中國「國民」的一員,最具體的內容,就在獲得了“平等的參政權”上。光復後,行政長官公署立即在台灣實施普選,選出各級民意代表,創設了台灣省各級民意代表機關。
(二)“光復”後台灣人民的參政權
陳儀來台就職不過半個月,就在1945年11月5日的第一次紀念周上,發表了「建立民意機關,給台胞參政的機會」的施政報告。接著,在1945年12月25日公佈了「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開始推動台灣人民的參政權;翌年(1946年)1月15日開始辦理「公民宣誓登記」,接著,經由普選成立了村里民、鄉鎮民代表大會、縣市參議會和省參議會,並於5月1日召開了第一屆的台灣省參議會。對於這台灣歷史上首次的普選,當時的《台灣新生報》稱之為台灣「民主的第一聲」。
“光復”後,台灣人民除了獲得並實現了台灣省內的參政權之外,作為中國「國民」的一員,也選出了中央民意代表,參加了全國性的政治活動。
就如長官公署官員張皋在《新台灣的政治建設》(《現代週刊》,1945年12月17日。)一文中所說的:
「台灣人民今後不僅是台灣的主人,不僅要參加台灣一省的政治,而且是中華民國的主人,將參加整個國家的政治」。
因此,在1946年8月16日,由省參議會選出了八位「參政員」,參加了在南京召開的「國民參政會」;另外,也經由省參議會選出了十八位元台灣地區代表,參加了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開的「制憲國民大會」;並經由普選,於1947年11月21日選出了30名台灣地區的職業及婦女團體的「國民大會代表」,參加了1948年3月29日全中國行憲後的第一屆國民代表大會,依憲法行使國民參政權。
單從上述台灣人民在“光復”後行使的“參政權”來看,就明白了(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的「戰後再殖民論」是“欺世之論”,有那種從地方到中央都有參政權的「殖民地人民」嗎?
(三)辟陳芳明對行政長官公署體制的幾點訛論
陳芳明又以「陳儀政府掌握了行政、財政、司法、軍事大權」、「實施與當時大陸各省有別的特殊化體制」為由,“虛構”他的戰後「再殖民論」。
這必須從國民政府為什麼會在“台灣光復”後實行高度集權的行政長官體制的問題來看。
專研“光復”初期政治史的鄭梓先生,在《國民政府對於「收復台灣」之設計》一文(新化圖書出版,1994年《戰後台灣的接收與重建》)。中寫道:
戰後台灣的接收與重建,乃是全中國復員計畫中被劃為兩個特殊的光復區之一(另一光復區是東北,其餘皆劃為收復區與後方區),因此採取單獨派遣大員全權綜合接收的方式。
因此可知,採取集行政、軍事大權於一身的行政長官體制,目的在求「事權統一」,使甫脫離殖民統治的台灣的接收與重建得以「順利完成」,基本上,它只是一個“臨時性的過渡性的”政治體制。因為當時的台灣,是一個剛經歷日本50年的殖民統治,以及曾被日本軍國主義高度戰爭動員成南侵基地的地方;並且,由於日本帝國的崩潰,使原本高度依賴日本帝國經濟圈的台灣殖民地經濟也面臨全面崩盤的命運,再加上戰後必然出現的世界經濟蕭條,可預見台灣經濟的重建將萬分困難;還有,由於日本的“殖民軍國教育”和“皇民化運動”所“遺留”的“精神意識毒害”甚深,台灣社會心理的重建也將十分艱巨複雜;況且,雖然日本已投降,但現實上台灣仍有17萬的日軍駐留、29萬的日本人居留,各機關產業仍在日本人手中,行政、治安仍由日本人維持,而且這些近50萬的日軍日僑還有待遣還其本國。由於上述種種艱鉅的任務有待解決和完成,非有強有力的行政組織是無法竟其功的。
這就是為什麼國民政府在戰後重建期,不得不採取集權的行政長官體制的現實原因,與「殖民」不殖民一點關係都沒有。
(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等台獨分離主義者經常用“似是而非”的“說法”,把行政長官公署等同於日本在台殖民機關台灣總督府,說「行政長官公署的組織是總督府的翻版」、「行政長官公署掌握行政、司法、軍事大權,權力超過日本總督」等等。這完全是以訛傳訛,以意識型態“取代”歷史!
至於,(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說行政長官公署掌握「司法大權」,那也是“瞎說”!
不錯!行政長官公署為綜理行政得制定「署令」,但這「署令」與日本殖民機關總督府的「律令」權是“完全不同”的範疇;「律令」是等同法律效力的命令;而「署令」只不過是台灣省的單行規章,屬於行政範疇,且它不能與國家法律牴觸。況且,當時這種行政權限也並非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獨有的,而是中國各省政府都有的權力,一點也不特殊。
至於,台灣的司法權,本來就屬國民政府中央的司法行政系統,完全超然於行政長官公署之外,長官公署並無司法權;至於監察權,則有中央派出的閩台監察使駐台行使。
因此,不論從台灣人民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來看,還是從行政長官公署的「政制」來看,“光復”後,台灣已完全復歸中國,台灣人民已是百分之百的中國國民。至於復歸後所產生的省籍矛盾、集權與民主的矛盾、階級矛盾等等,全都屬於中國民族國家的內部矛盾,絕對不是異民族間的矛盾。陳芳明的「再殖民論」,就是“矇騙事實”,想把中國民族內部的矛盾“扭曲”為異民族間矛盾和對立,“虛構”他的「戰後再殖民論」,建構他的“台獨史觀”。
三、是「民族文學」,不是甚麼「再殖民」文學
“光復”後的台灣文學其最大的飛躍,在精神面貌上和語言上都復歸為「民族文學」。
原來在日本殖民文學和「皇民文學」的雙重壓迫下的台灣文學,“光復”後,得到了復權與傳承,恢復了它民族文學的原貌和地位。最有象徵意義的莫過於台灣新文學開拓者賴和文學精神,在“光復”後的復歸;與“光復”同日創刊的《政經報》第二期上(該刊於1945年10月25日光復創刊,由陳逸松、蘇新等主編,是當時最有影響力的進步期刊),便率先刊出了賴和的《獄中日記》(連續刊載了4期)。該日記是賴和先生,在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的翌日(1942年12月8日)突被日本憲警拘捕關押後,在獄中所寫。就如他在最後一篇日記寫道:「看看此生已無久,能不能看到這大時代的完成,真是失望之至」。
賴和先生在日本軍國殖民統治臨崩潰前最瘋狂最黑暗的1943年1月,竟未能看見「大時代的完成」而過世了;該日記也在「大時代未完成」前,一直被監禁於日本法西斯的黑牢中,最後,終於在日本軍國殖民統治崩潰、台灣復歸祖國的同時重見天日,重回了台灣文學的史冊。
除此之外,楊逵也在1947年1月15日出版的《文化交流》上,編了《紀念台灣新文學的開拓者——林幼春、賴和》的專輯;並且台中的民眾出版社亦出版了賴和作品《善訟的人的故事》;可以說賴和的文學精神,從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而開始壓迫台灣文學以來,光復後再度的復活。還有,在光復後不滿一年,楊逵也出版了《鵝媽媽出嫁》和日據期被禁的《送報夫》;更具有時代意義的是,吳濁流先生在日據末期日本軍國主義的黑暗統治下,偷偷寫成的長篇小說《胡志明》(後改為《亞細亞的孤兒》),終於在光復後得以出版,代表著台灣文學抗日精神的勝利。這些都象徵著台灣文學精神的光復。
除了在精神上從殖民地的文學“復歸”為民族文學之外,台灣文學的創作,在語言上,白話文也恢復了1937年以前的主流地位。日據期作家楊雲萍、黃得時、賴明弘、王詩琅、王白淵、蘇新、吳新榮……等都恢復了用流暢的白話文寫作;
最令人欽佩的莫過於(台灣第一才子)呂赫若,這位以日文創作而成名的作家,在“光復”後不足四個月便開始用白話文創作,在《政經報上》連續發表了兩篇短篇小說《故鄉的戰事》之一和之二,痛烈地嘲諷了日本的殖民統治,呂赫若不管在語言上或小說主題上,都徹底地批判了殖民統治,表現了「去殖民」的文學精神。
即使在“光復”的第一年,仍然用日文創作的龍瑛宗,在文學精神上也表現了「去殖民」復歸祖國的熱情;譬如,發表在《新新》雜誌創刊號(1945年11月20日)上的《汕頭來的男子》,便是描寫一個熱愛祖國的台灣青年周福山抵抗日本和死亡的故事。在小說結尾,龍瑛宗寫道:「現在,台灣已歸還中國,大家正洋溢在光復的喜悅中,現在台灣正需要一個純情又熱愛中國的人才,然而,在這樣的時候,失掉了像周福山一樣值得敬愛的青年,真令人惋惜……他一直相信中國的光明,但卻無法躬逢『光復』這個人類史上難得的盛典,這使我相當落寞……每思及光復的喜悅就不禁思念起周福山來。」
透過描寫周福山的形象,龍瑛宗“表達”了他強烈的對“祖國”的認同感情。
由此可見,“光復”後的台灣新文學,不但沒有如(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所“捏造”的,由於「中國化」而「空白」、「荒廢」、「斷裂」,反而因為“光復”的歷史大變革而使台灣文學由殖民統治高壓下“解放”出來,不管在精神上或語言上都恢復了它民族文學的原貌。
四、「橋」論爭--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
發生在1947年底到1949年初的《新生報》「橋」副刊上的文學論爭,被稱為台灣新文學的三大論爭之一。當時,台灣剛從日本殖民統治復歸祖國,台灣文學正與祖國民族文學匯合的關鍵期,外省作家與本省作家共同熱烈議論了「如何建設台灣新文學」。論爭顯示了當時的省內外作家,都站在「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的前提,強調「台灣文學的特殊性」,同時,也主張台灣文學要走「大眾文學」、「現實主義文學」的道路。由於這次論爭,含有濃厚的祖國民族文學的基調以及左翼進步文學的傾向,長期以來,台灣的分離主義文學論者,不是想隱蔽這論爭的史料,就是不斷歪曲解釋,想把它塑造成外省作家打壓本省作家、外省作家與本省作家文學衝突的虛像。
把台灣的一切問題都“化約”成中國對台灣的壓迫、台灣與中國的對立是分離主義的“特徵”;而“排除(閹割掉)”台灣新文學中的中國文學與進步文學的成分則是分離主義文學論的特點。
分離主義文學論者陳芳明當然也跳不出這樣的窠臼,甚至更為嚴重。他把「橋」論爭“扭曲”成是「本省作家與外省作家的激烈對話」,且“虛構”「本省作家與外省作家處在極為不同的政治位置」,抹黑外省作家「依恃血腥屠殺的陰影」,而刻意誇大台灣作家「處於一個被指控、被迫辯護的位置」。
只要讀過「橋」論爭文章的人,都知道,論爭中不管是本省作家或外省作家都清清楚楚主張「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這本是一目瞭然,不成問題的事,但是(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偏偏就要”以「文學的族群主義」來“歪曲事實”,明目張膽地「硬拗」說:真正這樣主張的都是出自外省作家筆下,本地作家沒有一位是附和或支持這種論調的。
真的只有外省作家主張「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而本省作家沒有一個人主張嗎?
讓我們用史實來戳破(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的“謊言”。
其實楊逵是最明白且最積極主張「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的作家;譬如,在作為引發「橋」論爭的關鍵文章——《如何建立台灣新文學》的文末他就說:
「因此,我由衷地向愛國憂民的工作同仁呼喊,消滅省內外隔閡,共同來再建,為中國新文學運動之一環的台灣新文學」。
在《「台灣文學」問答》中,楊逵清楚明白地說:
「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沒有對立,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當然不能對立」。
台灣前輩作家張我軍先生的次子張光直先生,當時雖是台北建國中學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卻已用「何無感」的筆名參加了「橋」論爭,在《致陳百感先生的一封信》中,他批評了陳百感「有意無意地把台灣和中國隔離」,他說:
「台灣在地理環境上,雖然是一個孤島,但就社會經濟基礎而言,它是中國的一環,台灣文化也正是中國文化的一環……可是先生您忘了台灣文學正作為中國人民文藝運動之一環而鬥爭,在克服發展中……」。
當時的台灣師院學生籟亮(賴義傳,台籍青年文學雜誌《潮流》同仁,後被刑殺在50年代白色恐怖中),在論爭中的一篇《關於台灣新文學的兩個問題》,文中談到台灣文學的特殊性與中國文學的普遍性時,如此辯證地說道:
「台灣新文學當然是和祖國文學一樣站在同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上的,不過這裡躺著可惡的『澎湖溝』——50年的距離——這就是台灣新文學的立場——特殊性……那麼『台灣新文學』是和『大陸文學』對立的嗎?不是的,『澎湖溝』是站在和祖國同一新歷史階段上,才可以看出它的特殊性。因此,這一個特殊性是以同一歷史階段為前提的,所以『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
當時的台灣師院學生的林曙光,在文壇上十分活躍,在論爭中他寫了《台灣文學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關於台灣文學與中國文學關係的問題,他也說:
「所以最好還是打破一切的特殊性質,做中國文學的一翼而發展,今日『如何建立台灣新文學』,需要放在『如何建立台灣的文學使其成為中國文學』才對」。
另外,林曙光也在當時上海出版的全國性文藝雜誌《文藝春秋》上,發表了《台灣的作家們》(1948年10月15日);在文章開頭,對於台灣新文學與中國新文學的關係,他便如此說道:
「但是在本質上,它始終追求著五四以後的中國新文學的傾向,也可以說,它是發源於中國新文學運動主流中的一個具有光榮的傳統與燦爛的歷史的支流」。
曾經“率先扭曲”「橋」論爭意義的葉石濤,在論爭當時也寫了《1941年以後的台灣文學》一文,在文章一開頭他說:「由於過去台灣殖民經濟所決定命運的台灣文學,在抗日反帝的現實的鬥爭過程中,所產生的作品,樹立了中國文學發展的傳統性」,在文末他還振振有詞地說:
「我們必須打開窗口自祖國文學導入進步的,人民的文學,使中國文學最弱的一環能夠充實起來」。
可見得,在「橋」論爭中,幾乎所有的省籍作家都表示了「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的看法,這是明明白白的。
況且,除了「橋」論爭外,當時的省籍前輩作家,如賴明弘、楊雲萍、王詩琅等等都分別在其他刊物上發表了同樣的看法(在此不一一贅列)。這種觀點,實際上已是“光復”後,建設台灣新文學的大前提和出發點。(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想“一手遮天”,以為握有【文化霸權】便可以把省籍前輩作家不符合他分離主義文學標準的言論思想統統「閹割」掉;然而,歷史終究會以它的方式撕破【霸權的假面】,這是亙古不變的鐵則。
(美日帝國霸權殖民勢力附傭走狗)陳芳明的分離主義文學論其“核心”是以“排除(閹割掉)”台灣文學中的中國文學要素來「建構」他的台灣文學「主體性」。但是,客觀地、歷史地來看,構成台灣文學「主體性」的基礎正是台灣文學裡面普通存在的「中國性」;排除了「中國性」的台灣文學其實只是一個空虛主體,或虛假主體,不得不靠「虛構」來維持。
這使他的歷史觀成為「非社會科學的」,必然表現為:
(一)孤立的歷史觀:不但切斷與中國歷史的關係,也切斷與世界歷史的聯繫,更切斷了與台灣歷史本身的聯繫。
(二)抽象的、空洞的歷史觀:其中,沒有台灣社會的歷史變化、也沒有台灣社會的具體內容。
這種文學論,對台灣文學的最大傷害在於:
(一)排除了台灣文學中的中國民族文學和左翼文學。
(二)再度阻斷了台灣的「去殖民論」的發展。
(三)使台灣文學史再度「失憶」。
這就是他的分離文學論的“可悲之處”!
文/曾健民
2011年12月9日
《海峽評論》253-254期- 2012年1-2月號
讚讚
□□ 日帝殖民者把勇敢抗日台灣人基因一一撲殺 培植台奸走狗為士紳地主
百多年來統治著台灣此日美附傭殖民屬地的霸權意識型態:
首先是1895~1945「日帝殖民皇民主義」-全面撲殺六十萬勇敢抗日志士,以“阻截”台灣獨立“回歸”中國祖國;
接著1946~1990文化霸權是「反共右翼法西斯主義」美日台右翼反共圍堵白色恐怖撲殺-全面撲殺心懷紅色祖國的泛統派台灣文化精英;
再來1991~2008文化霸權就是美日舊殖民勢力扶植下的滯台皇民浪人三腳老台奸復辟分離主義假借民主之名推動的偽台灣國族主義;表現在成立於全台實多半為皇民遺族餘孽的所謂本土社團(皇民學社叫獸)
而貫穿這三者的本質就是「反共」與「反中國」的複合意識,這種複合意識存在於日本主子右翼法西斯的思想和歷史脈絡中,也獨霸於戰後冷戰與內戰的時代中。
□□ 美國駐台副領事葛超智特工陰謀策動少數士紳請願託管釀致228悲劇
美國駐台副領事George Kerr葛超智228事件事發前服務於OSS(CIA中央情報局前身),他以台灣地位未定為由鼓吹「託管論」,私下在台灣糾集台灣士紳從事台灣獨立活動,丘念台亦指葛超智在台進行情報工作。證據顯示整起台灣人「託管」事件葛超智介入甚深,甚至可說台灣人請願行動係葛氏於幕後指導。葛超智於1965年完成Formosa Betrayed藉此書推諉責任將二二八事件曲解成台灣人尋求託管與獨立運動,將自己塑造成關心台灣人民前途的人道關懷者,日後更搖身一變成為台獨運動「教父」。葛超智私下企圖透過由少數台籍領袖對以美國政府「請願」方式,促成美國「託管」台灣的目的。
□□ 台灣法西斯社會轉型正義暗無天日 白色恐怖左派台灣精英光環遭篡奪
美帝主導全球反共肅清白色恐怖撲殺 “美蔣”反共屠殺近萬左派台灣精英
反抗美帝扶持的美蔣腐敗政權的「白色恐怖五千名勇敢台灣人死刑政治受難者」與長期由美日帝國殖民勢力背後扶持的今日皇民台奸嘴炮台獨運動之間並無絲毫關係(反共肅清白色恐怖撲殺期無一孬種皇民台獨遭判死刑,因為皇民台奸台獨長期受到美日主子的寵愛扶植暨政治庇護)美蔣1950年代展開的白色恐怖撲殺本土精英受害政治犯實則全都是共黨及左派「心向紅色祖國」之泛統派人士。白色恐怖台灣左派精英政治犯受害者之政治光環卻在美蔣法西斯餘孽默許下遭復辟皇民浪人所無恥篡奪。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美蔣政權在臺灣至少殺害了近5000名地下黨及左派人士;8000個以上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農,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臺灣50年代白色恐怖”。
□□ 美帝主導全球反共肅清白色恐怖撲殺1965指揮印尼屠殺百萬左派人士
美帝中情局在澳大利亞和英國當局的緊密配合下主導了蘇哈托執行的印尼1965年軍事政變。近百萬工人農民學生和政治活動分子在政變後慘遭屠殺。用血腥和鐵腕手段統治了印尼32年的“軍事強人”—蘇哈托在美英帝國主義策劃和配合下,聯同另一反共將領納蘇蒂安五星上將發動了一次軍事政變。這場蓄謀已久旨在推翻蘇加諾總統消滅共產黨,以便完全倒向西方世界的政變使印尼共和國頓時陷入血泊當中,數十萬的印共黨員,上百萬的無辜工人農民不管男女老幼被劊子手的屠刀槍炮殺害了
□□ 台政腐霉體軍隊院校社團雖潛伏佈滿美諜特務 但享宗主權從不遭逮捕
美帝中情局黑手在台反華反共鬼島肆無忌憚囂張自由橫行活動七十年秘辛
反華反共鬼島美諜特務鬼影徸徸 極右翼麥卡錫陰魂餘孽地方黑金派系林熔煽自由屎報為Taipei Times台北屎報的母報 寇謐 美諜線民假美洋鬼子製造假消息假新聞投書美霉告密告洋狀與美帝主子一搭一唱唱雙簧亂台灣,一手裝神一手弄鬼恫嚇台灣人製造台灣警察法西斯社會動盪不安 自由屎報林熔煽皇民地方黑金地痞假新聞一搭一唱唱雙簧翻雲覆雨亂台灣樂此不疲、變本加厲!美帝宗主國這次通過民進黨蔡英文皇民勢力再次放出“一邊一國論”,並指令腐敗的台灣金權司法系統放出洗錢扁,既有未來搞局部台獨以威脅中國大陸,又有放縱台獨以拉攏並堅定日本國內“反華抗中”意志的雙重意圖
□□ 台教會、台灣社、北社和南社等滯台三腳其實都是皇民買辦化的外來社團
反抗美蔣獨裁政權的「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勇敢台灣人」與長期由美日帝國殖民勢力背後扶持的今之皇民台奸嘴炮台獨運動之間並無何關係(反共肅清白色恐怖撲殺期無一孬種皇民台獨遭判死刑,因為皇民台奸台獨長期受到美日主子的寵愛扶持暨政治庇護)美蔣1950年代展開的白色恐怖撲殺本土精英受害政治犯全都是共黨及左派「心向紅色祖國」之泛統派人士。白色恐怖台灣左派精英政治犯受害者之政治光環卻在美蔣法西斯餘孽默許下遭復辟皇民浪人所無恥篡奪。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美蔣政權在臺灣至少殺害了近5000名地下黨及左派人士;8000個以上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農,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臺灣50年代白色恐怖”
□□ 面對美日主子江河日下 皇民社團走狗收斂了不敢再鬼叫正名制憲建國
2010年以以龐氏詐騙模式失敗民主債務國家-美帝、歐洲和日本主權債務危機為標誌,由實則上已然全面破產的私有銀行金融體系轉嫁債務予國家政府承擔及虛擬紙貨幣信用危機全面進入國家主權債務危機階段。2011年全球失敗民主國家]政府債務總規模將超過50兆美元,民主債務國家的政府債務規模與國內生產總值之比將突破100%。與新興債權國強勁的財富創造能力相比,民主債務國乏力的經濟增長、脆弱的償付能力將加劇國家債務危機,拖累世界經濟,並導致信用戰爭升級,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破壞力量
□□ 美中情局外圍組織維基解密映照出美諜特務滲透佈滿全台灣 無孔不入
主要由美中情局線民特務所組成的中情局外圍組織維基解密為了瀕臨爆破邊緣的美帝金融泡沫危機解圍、四處潑糞挑撥製造矛盾轉移焦點視線,近一年來突然出現崛起,並心急如焚地頻頻爆料。臺灣島賤骨頭民主政治人物對美帝駐台總督主子情蒐的彙報猶如美諜情報員,和美國主子官員的談話被視為接近和獲得美國寵幸的重要機會。藍綠橘紅各方賤骨頭民主政治人物爲了爭寵接近美國主子絡繹於途,為能夠被美帝駐台總督主子邀約談話為無上光榮,顯見美國操控臺灣黑手。
□□ 爭寵美駐台特首人選依例事先得逐一前往美國匯報接受主子審查旨示
由於呆頑六十餘年來一直是美帝反華的鷹犬附傭屬地,呆頑爭逐美帝駐台特首代理人(兒皇帝)人選事先都得前往黴戾奸宗主國接受主子的審查及旨示。黴戾奸主子比照2007年馬娘(及奸巧謝)在競選前事先前往美國匯報接受黴戾奸副國務卿層級的考核旨示,此次主持審檢考核蔡英文地主候選人選的同樣是副國務卿層級的國務院副國務卿奈茲,還有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坎伯。黴戾奸主子將會在審查匯報中確認空心菜的中國大陸、國防政策是否符合黴戾奸國家戰略利益目標,是否會繼續致力維持兩岸長期敵對及分治之兩國論關係等。
□□ 美重申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 民進黨(及獨台台灣國民黨)走狗裝聾作啞從不敢對主子嗆聲
美國再度重申:不承認臺灣是啥主權國家!美國官員說台外交官劉姍姍無法享有外交豁免權是因為臺灣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美國和日本主子多年來已多次反覆重申:台灣並非甚麼主權國家!可鄙又可笑的是,在精神病鬼島內最有他媽的呆頑狼尊嚴(逢中必反)、又最會噁心裝腔作勢作秀的綠營民進黨走狗右憤徒孫無賴們卻總是噁心始終如一「顧左右而言它」裝聾作啞裝鴕鳥,從來都不敢對其美、日主子放個響屁,更不用說甚麼敢對主子歇斯底里嗆聲抗議了!負責本案的聯邦檢察官柯德斯告訴NBC電視新聞由於美國不承認臺灣是主權國家,因此劉姍姍無法享有外交豁免權。
□□ 台灣長期來是美帝反華的附傭屬地 永遠不敢碰美帝駐台總督一根汗毛
在美台關係中從來就沒有過平等。美帝是主子、皇民化的台灣則是附屬附傭。台灣對美國要有二個絕對服從:一,服膺美帝主子的戰略利益與美國經濟利益。二,服從美帝的政治安排與指導。服從換來的是所謂的主子保護(以華制華棋子)。所謂的美台關係平等只是台灣人的自我唬爛矇騙。其實台灣上下至今仍認為離開美國的保護台灣就完了。美國可以隨意抓捕台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但台灣永遠不敢碰美帝駐台總督一根汗毛。
□□ 美帝主導全球白色恐怖近20年輸出顏色革命 難道馬英九/蔡英文不用負責任嗎
冷戰期間拉丁美洲的巴西、阿根庭、烏拉圭、巴拿馬、玻利維亞等國顛覆合法政府的一系列“軍事政變” 、軍事獨裁強人的反共白色恐怖屠殺無一不是“民主美國”所背後策劃支持的。
美國政府一直將民選的社會主義總統查維茲視為“眼中釘”。美國明裡暗裡支持委內瑞拉親美勢力發動未遂政變,“企圖推翻”執政的“民選合法”的查維茲政府。政變前美國主要通過美國政府背景的「美國全國民主基金會」向發動政變的委內瑞拉親美勢力提供資金。「全國民主基金會」是1983年由美國國會建立的,目的是“加強世界上的民主機構”,它接受政府的和私人的資金。該“基金會”的拉美和加勒比主任薩瓦蒂尼是委內瑞拉政變勢力重要的政治顧問,推動和支持整個反對政府的“陰謀網”,此人與委內瑞拉的政變分子保持經常的密切聯系。委內瑞拉駐美洲國家大使瓦萊羅揭露說,除「美國全國民主基金會」之外,美國政府還通過「美國新聞社」提供210萬美元,通過國務院的民主、人權和勞工辦公室提供100萬美元,通過國際開發署提供200萬美元,這些錢都用於“資助”委內瑞拉反政府的組織。
=================================================
《(美諜特務四人幫)黎智英黑金操控“抗中亂港” 必須徹查》
(香港)大公報/社評
2011年10月19日
http://www.takungpao.com/opinion/takungpao/2011-10-19/980069.html
本港政黨政治昨日爆出有史以來的最大“醜聞”:
──公民黨、民主黨、社民連、前反對派政黨,過去幾年的主要活動經費原來全部由同一個「金主」、「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所提供,其中「民」、「公」兩大黨收取的款項都在一千萬元以上,民主黨去年的三百多萬經費更全部由黎智英一人「包辦」。
看來,所謂「四大」反對派政黨原來全部都姓「黎」!
──更有甚者,那個「政治主教」陳日君,自○五年開始,年年收取黎智英三百萬至五百萬不等,迄今總數已逾二千萬;但對這筆巨額「捐獻」,天主教香港教區負責人昨日表示不知情、也從未收過錢。
看來,不僅教區不知道,就是上帝也被他的「牧者」騙了!
──還有,那個「香港良心」陳方安生,2007、2008年分別收取過黎智英的二十萬和一百萬,前者是支持「參選」立法會、後者是支持成立「民間策發會」反對政改方案,看來,不僅「四大」反對派政黨都姓「黎」,連陳太也「改姓」了。
有關消息,先在網上流傳,再經多份報刊及電子媒體廣泛報導,全港市民嘩然!而在有「抬頭人」支票真名實姓的鐵一般證據下,當事人黎智英“裝聾作啞”“不敢回應”,其轄下「蘋果日報」更“閃閃縮縮”的只在「政治八卦」版略為報導,而「受惠」的反對派政黨和個人,既不敢承認也不敢否認,一副「此地無銀」的“窘態”畢露。
當然,本港是自由社會,人人有權選取自己認同的政治團體給予支持;但是,當全港主要的反對派政黨、當全港所有的抗中亂港政治活動,都同時由一個「金主」、一個傳媒老闆所支持,那問題就絕不簡單、十分嚴重的了。事態的嚴重性在於操控二字。黎智英年年拿出以千萬計的金錢資助反對派政黨,動機何在?目的何存?難道他真是那麼的無私和慷慨,只求付出、不問「收成」嗎?
而且,當全港主要的反對派政黨都被「收編」到「黎」字旗之後,本港的民主政治還能有獨立自主生存的空間嗎?
還能推動港人社會的政治生態正常、健康發展嗎?
屆時「黎老闆」或「老闆的老闆」要東要西、要這要那,今日反政改、明日抗遞補,「小的們」敢不言聽計從、「身」照辦嗎?
事實是,不管在任何民主國度或社會,政黨政治都會涉及千絲萬縷的金錢關係,但作為有目的、有企圖、有回報的「政治獻金」,特別是躲在幕後、隻手遮天、操控一切的壟斷式「政治黑金」,絕對是為所有的民主、法治社會所不容。近年日本換首相如「走馬燈」,其中不止一位都是因接受「政治獻金」而要黯然下台的。
九七回歸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下,香港可以照行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但不能被個別人勾結外國勢力,企圖變特區為反華反共基地。黎智英以巨額金錢收買反對派政黨,“全面操控”本港的“抗中亂港”活動,已經構成性質十分嚴重的政治事實,對此,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廉政公署”必須展開徹查,廣大市民更有權要黎智英公開交代:「政治黑金」與“(反華反中)外國勢力”有何關係?(肥佬黎智英)「蘋果日報」“抗中亂港”還要亂到何時?
========================================================
《美國干預香港實錄》
文/劉乃強 (全國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中國評論》2011年12月號
肥佬黎智英(壹傳媒/《蘋果日報》)在香港政治中扮演什麼角色,令人懷疑
表:黎智英近年政治捐獻
奇怪的政治捐款
10月中,一個以臺灣為基地的資料分享軟體網站FOXY出現了一些有關黎智英(壹傳媒/《蘋果日報》)2005年至今年的政治捐獻紀錄和預算。捐獻的對象包括(香港)反對派的政黨如“公民黨”(1,455萬)、“民主黨”(1,369萬)和社民連(100萬)等,和個人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130萬),和獲得最多捐款的退休天主教樞機主教陳日君(2,000萬)。
(見表:黎智英近年政治捐獻)
陳方安生只在2008年參加補選,那麼2007年和2009年的款項是用來做什麼的呢?陳日君更離奇,他在2009年4月才退休,在2005年~2009年這五年間,他身為現職樞機主教,而教會每年從信眾和各界收取善款,用於維持教會營運、教育、慈善公益等用途,內部有監控,避免浪費與誤用,
他“為何”不以教會的名義接受捐款?
他這個當時是現職的樞機主教卻以“個人”接受這筆鉅款,香港天主教教會多次重申並不知情,更不知款項的去向。陳日君開始時還想“隱瞞”,到不能再忍時,索性借機來一次遲來的三天禁食去抗議發生多時的教育政策,高調的自稱是“敗家子”,接受捐款與政治無關,全部用於教區事務上,包括坐商務客位出差開會、給神職人員每封高達二千元利是、資助內地神父到海外進修,以及援助國內地下教會等。需要指出的是,他籠統舉出的例子,除了他個人每年數次的商務機票外,其他包括資助地下教會,都是天主教會本身經常性推行的工作,所以這位神職人員是明顯說謊。這一千多萬的鉅款真正的用途是什麼?
政治捐款來自何方
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已經知道的是:
1.黎智英在《蘋果日報》不斷跌紙,新出的免費小報《爽報》惡評如潮,廣告嚴重不足,“壹傳媒集團”要發出盈利警告,預告將出現虧損之際,他今年的捐款預算卻沒有收縮,基本上養起香港兩大反對派政黨。
2.黎智英的捐獻紀錄全部是英文的,交收過程十分詳細而且具體,看來不光是給他自己看,還要向一些“英語人”交代。
3.紀錄中經常出現“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商務總監Mark Simon這個人,作款項交收仲介。Mark Simon出身“美國情報人員”,與美國政黨有千絲萬縷的關係。資料顯示黎智英透過Mark Simon於2003~2008年經常以“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名義,向美國共和黨其他附屬右派團體捐獻,金額最少24,500美元。
4.在這次外泄的捐款名單中,受助的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研究系教授林培瑞(Perry Link),跟他一起編輯《中國“六四”真相》英文版的人,乃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黎安友(Andrew J.Nathan),而黎安友則是“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注1] 董事會董事。
從這裏,我們很有理由懷疑黎智英散出去的不是他自己的“辛苦錢”,“來源”更很可能是美國,黎智英只是一個“中轉站”,而陳日君又是另外一個“中轉站”,將由黎智英發下來的錢再“轉發”出去。例如,轉發予更小、更分散的個人及團體。
美國駐港領事館扮演什麼角色
香港從來都有外國力量充斥各個領域。在回歸之後,美國駐港領事館的編制一下子增至300人,美領事館大量收集香港及內地情報,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其中自稱“泛民”的反對派頭面人物更是他們的重要情報來源。9月份“維琪解密”公開的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主要是2005~2010年向華盛頓發出的近千份機密電報[注2],證實了美國對香港事無大小,上至特首人選、民主發展,下至香港廢物處理方向、電力市場是否開放、到我2009年初在《南華早報》提出的香港飲用水供應的安全問題,以及香港金融市場發展、香港專上教育界如何評價內地學術自由等,監察幾達“無微不至”的地步,並及時呈報華盛頓。而香港反對派與美國,則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美領館職員頻密與反對派廣泛接觸,搜集情報和意見;李柱銘、陳方安生等反對派頭目亦曾多次鼓勵和主動要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
美國過去一直不承認干預香港事務,“維琪解密”這次公開大量電文使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很尷尬,不斷施加壓力,要傳媒低調處理,企圖蒙混過關。但是紙已經包不住火,“維琪解密”電報顯示,美國一直在“插手干預”香港事務,香港反對派“活動”“背後”有美駐港總領事館“影子”甚至主導。從這些檔,我們可以隱約的看到一條“線索”,把香港近年的眾多政治現象和事件,包括民主黨的內部矛盾、公民党的興起和跟民主黨的矛盾、陳方安生的複出、“五區公投”的原由、餘若薇和陳方安生對此的態度如何被銀主黎智英等“改變”、“泛民”的分裂、“社民連”被收編、民主黨與公民黨等的選舉策略和部署,以及反對派精神領袖式人物的可能人選等等,把個中脈絡十分清楚地貫穿起來——讓世人清楚看到,自回歸以來,香港政壇長期“動盪不安”,亂局的“源頭”,香港反對派“背後”的“銀主”和靠山就是“美國駐港總領事館”。
2006年3月,陳日君在梵蒂岡接受冊封樞機,他帶同教齡甚淺的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同行,並引領兩人向教宗本篤十六世朝聖。
“維琪解密”披露,美領事館於2006年3月的電文中表明,會探討“傳媒、宗教、政客”三種力量結合下的影響力,一方面透過美國線人收集當時三人在梵蒂岡的一言一行,還研究當時傳媒的看法,和諮詢香港天主教界消息人士的意見。
此後,陳日君、李柱銘、陳方安生及黎智英等人即被媒體稱為反對派的“新四人幫”便經常與美國駐港總領事會面吃飯,尋求“資助”及要求對方提出策略性指導,擬聯合“宗教”、“政黨”及“傳媒”三大影響力,在香港政壇上興波作浪。到2007年的立法會補選,“新四人幫”開始試圖發揮“造王者”的力量,美領事館於2007年9月的檔透露,李柱銘、黎智英等遊說陳太參選,並形容她是可以統一反對派對抗有意參選的葉劉淑儀的唯一人選,而陳太亦樂於藉此一試自己的剩餘政治影響力。“新四人幫”由勸退民主黨的甘乃威,到陳太當選上場後,正式成形,近年主導整個反對派的力量和意識形態,並開始插手反對派的選舉部署及政黨合作。眾所周知,2009年反對政改的所謂“五區公投”,是一出由“新四人幫”幕後操盤,出錢出力促成公民黨和社民連台前演出的一場政治鬧劇。
香港反對派的“真正面目”
“維琪解密”電報更揭示了一些在香港政壇十分活躍的重要人物所暴露出來的真面目。這些政客在美國駐港外交官面前獻計出賣戰友和盟友、出賣香港、出賣國家,與他們在市民面前所呈現那種掌握著道德高地,大義凜然地打擊建制派的言行,完全是兩回事、兩種人,讓人們對香港反對派的本質,和原形畢露的真正面目有更正確和深入的瞭解。
當中民主黨的塗謹申,他除了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之外,還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的“高徒”,經常跟隨李柱銘赴美“告洋狀”,乞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2003年塗謹申與李柱銘赴日內瓦將《23條》立法最新消息彙報給布魯塞爾的歐盟成員時曾恐嚇說,《23條》立法將會破壞香港與歐盟關係。“維琪解密”檔顯示,塗謹申於2007年主動向美領事館警告美國政府,聲言中共已成功滲透入民主黨,民主黨已處於一個很危險的狀況,提出美國政府有需要瞭解有關民主黨的最新情況,相信美國政府是唯一有能力阻止中共對民主黨的滲透工作。在有關事件的發展期間,塗謹申曾多次與美國駐港領事館接觸和交代最新的情況,其後又向駐港領事館遞交有關民主黨滲透事件報告,要求美國政府關注民主黨的情況。美國駐港領事館的分析認為,塗謹申的這些做法是企圖藉此尋求美國政府的影響,阻止所謂的滲透工作。塗謹申向美國出賣黨內戰友,大概還加上其他尚未見光的行動,獲得的回報是美國把他列為美國駐港領事館“嚴格保護”(strict protection)的對象。事件揭露之後,吃裏扒外的塗謹申在民主黨內地位絲毫不受影響,可見他的行為是得到民主黨高層的默許。
另外一個得到美國駐港領事館“嚴格保護”物件特殊待遇的民主黨核心成員竟然是一個學者:民主黨中委,有民主黨“大腦”之稱的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回歸前1995~1997年、回歸後1998~2004年羅致光曾是立法會議員,今天在特區政府中仍有大量公職,包括可以大派數十億元的關愛基金執行委員會主席。檔顯示,2009年初,羅致光評估“五區公投”的補選部分,若建制派參加,公、社兩黨恐怕只會獲得3席,梁國雄、陳偉業有危險;如果工聯會陳婉嫻出選,梁家傑都有可能輸掉議席。2010年中,在民主黨決定支持政改“優化”方案前,羅致光亦向美方彙報,預告民主黨準備就政改方案“妥協”。
塗謹申和羅致光兩人都是中國公民,竟然在中國境內,受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嚴格保護”。首先,他們究竟是什麼身份?為美國做了什麼事情?背了什麼風險?需要受到保護。而美國在中國境內,究竟如何能依法“嚴格保護”一個中國公民?
我們不知道。但有些事情,我們也是知道的:「中情局」遠東地區諜報站就設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內。長期以來,「中情局」的情報人員以此為平臺,以外交人員身份為“掩護”在香港“大肆”進行“諜報活動”。據美國政治雜誌《地緣指導》披露,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人數常年保持在300人以上,更大量的情報人員在文化、商務、外交人員身份的掩護下除搜集香港本地的情報外,還以香港為跳板,開展“針對”中國內地的間諜活動。以前「中情局」在香港的工作主要是針對中國內地,但從去年開始,「中情局」“加大”了針對香港的間諜活動。按照規定,一些重要雇傭特工會被「中情局」指為“嚴格保護”的對象。[注3]
FOXY網站,以往曾多次洩密,但都能繼續運作,但在公開了黎智英的政治捐獻資料之後,便無故突然無聲無息關閉。
“維琪解密”文件揭露陳方安生這位前高官及立法會議員,表面信誓旦旦地效忠《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背地裏將香港政情機密源源不絕向美國“輸送”,並不斷“促使”美國“插手”香港政治。陳安安生除了是美總領事親自會見的主要聯絡對象,經常向她請教,話題無所不包,重點是反對派在政治方面的部署,包括陳太辭去政務司司長的原因、會否參加2007年特首選舉,到退任立法會議員後的動向和行動,以至她對內地和香港,均巨細無遺地一一諮詢之外,這位被西方傳媒稱為“香港良心”的陳方安生,也很積極向美國駐港總領事表態,要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同時她又鼓勵時任駐港總領事唐若文應多就支持香港民主發展發表意見。
在“維琪解密”公開的2006年9月電文中,披露了陳太對美國駐港總領事直言,不參選2007年特首的原因,是她“很珍惜自己與北京的聯繫”,若為了一場必輸的選舉而與北京對著幹,“個人政治代價太高”;美國駐港總領事于2009年1月的電文又透露,陳方安生揚言自己不再參與立法會選舉後,重要工作是走入學校層面,宣揚她的“兩制”理念,以抗衡行政長官曾蔭權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推動的愛國教育。2009年7月電文中指出,陳方安生在會面中,就“鼓勵”美國政府應不時提醒“北京政府”,美方關注北京政府如何處理與香港相關的事務,“因為北京政府很介意其他國家,特別是美國如何評論他們”。而另外兩份於2009年1月和8月發出的機密電文中亦指出,陳太先後遊說美國駐港總領事唐若文,“她認為中聯辦是中國干預的源泉。香港傳統左派仍是民主發展的障礙”。美國應干涉香港事務,又鼓勵唐若文應多就支持香港民主發展發表意見,特別是美國作為香港的主要貿易夥伴,“在港有著很龐大的利益”。諷刺的是,唐2009年1月的電文題目為《陳方安生——不在其位仍謀其政》,她真正關心的,並非香港和國家,而是個人政治前途和美國的利益。而在“維琪解密”檔公開後,陳方安生一直在回避社會的質詢。
另一位傳奇人物是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自由党主席李鵬飛。“維琪解密”檔案揭露,李鵬飛多次在北京參加人大代表會議之後,向美國報告兩會的情況和北京的動向。他更向美國推薦公民党前黨魁余若薇,接替李柱銘作為領導整個“泛民主派”的共主。李鵬飛一方面是中國法定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的港區代表,另一張面孔又是美國的線人,和反對派核心人物。檔顯示他有份遊說餘若薇參與反對政改的“五區公投”,于邀功之餘,同時又向美國打小報告,透露陳方安生和餘若薇對“五區公投”的本來保留態度,其三刀兩面的表現,令人側目。只是美國人並不欣賞李鵬飛的政治判斷,於電文中直接質疑餘若薇在反對派中的決定性影響力。
香港內部矛盾的根源與政府作為
“一國兩制”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早在1984年中英協定達成以後就預言,“對於中英聯合聲明應該想到,總會有些人不打算徹底實行。某種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總是會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能排除存在於香港內部,也不能排除來自某種國際力量。”[注4]
“維琪解密”以大量事實證明了鄧公的遠見。香港回歸,中國千方百計保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而美國等西方國家要千方百計無風起浪,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繁榮,企圖證明香港的回歸是錯誤的,“一國兩制”是失敗的,而如陳方安生所言,將來只有“一國一制”,那就是香港資本主義這“一制”。說到底,香港內部的政治和社會的各種矛盾,根源其實就是中國和美國在香港矛盾的反映。
對此,中國當然不可能坐視,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于9月中接受中新社提問,指出維琪解密的電文顯示,美國駐港總領館官員對於香港政制、社會發展問題興趣很大。美方不僅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向特區政府提出過帶有干涉性的意見,而且與特定的某些人頻繁見面。如果是這樣,美方的行為就超出了《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等國際法所規定的職能,“我們有理由對此感到關切和不滿,並要求美方停止這種錯誤做法。”外交部駐港公署向美駐港總領館表達了中方的關切,表明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要求美方嚴格遵守有關國際法和公認的行為準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發言人指出,當今世界面臨很多重大而緊迫的問題,香港應該是中美進一步開展和加強合作的重要橋樑,“希望美方摒棄冷戰思維,不在香港搞政治上的小動作。”
這非正式的外交抗議,軟弱無力,當然只是聊勝於無,而美國處於完全理虧的狀態,起碼短期之內也會暫時收斂。但是如無具體的措施,相信不久之後將會死灰復燃,甚至欺我軟弱,而變本加厲。
若以美國的有關法例為參考準則的話,黎智英和反對派政黨上述的一系列行為,輕則罰鉅款,重則要坐牢。因此,中央有必要責成特區政府,頂住已證實被美國收買和保護的反對派的阻撓,儘快就《基本法廿三條》國家安全立法,並且在2017年開始全面落實普選之前,訂制《政黨法》和《政治捐獻法》等,使杜絕外國勢力干預香港政治生態有法可依。
[注1]:NED可稱美國上百萬個非政府組織中的龍頭老大,跟美國國務院、國際開發署、中央情報局有密切的聯繫,被認為是中情局(CIA)的“另一塊招牌”。因為NED有非政府組織(NGO)的招牌,不易引起注意,甚至連西方的研究報告都說,“在向非政府組織提供戰略資金方面,美國外交政策精英們認為NED比秘密支持更可靠”。
NED主要資金源自美政府撥款,美政府對NED的撥款主要包括三部分,當中最大來源是國會年度撥款。NED還頻頻資助“民運”、“藏獨”、“東突”等各種反華勢力。NED下屬四大機構,即共和黨的國際共和研究所、民主黨的全國民主研究所、美國商會國際私營企業中心及勞聯-產聯的國際勞工團結美國中心。
[注2]美國的機密分類有三級,分別為confidential,secret及top secret。這回被公開的除了兩份是屬於第二級之外,其他都只是初級機密檔。
[注3]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9/14/PL1109140001.htm
[注4] http://www.news365.com.cn/wxpd/wz/shhm/200903/t20090320_2244535.htm
《中國評論》月刊2011年12月號 總第168期
=============================================
(美諜特務四人幫)《(壹傳媒/《蘋果日報》)黎智英熱衷政治捐獻》
成報 2012-1-24
http://www.singpao.com/NewsArticle.aspx?NewsID=199923&Lang=sc
【本報政治組報導】「壹傳媒」集團老闆黎智英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原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及民主黨創党主席李柱銘關係密切,從多份透過分享軟體foxy外泄的「肥佬黎數簿」(見圖)可見,黎智英一直熱衷政治捐獻,且是陳方安生、公民黨、民主黨、社民連、前綫「大水喉」,在七年內便捐款逾5,100萬元。
本報昨晚致電「壹傳媒」集團,但接線生指黎智英已離開公司便掛線。據悉,陳方安生亦知有傳媒收到有關文件,但未有進一步回應,目前暫未知檔真偽,但從檔內容及單據所見,相信頗具真實性。綜合來說,各政黨及政治人物收到的捐款總額,陳日君 2,000萬;公民党 1,502萬;民主黨 1,369萬;陳方安生130萬;社民連100萬;前綫40萬。
「維琪解密」早前公開逾千份美國駐港領事館機密電文,揭破「港版四人幫」,即民主黨創党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原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和《壹傳媒》集團老闆黎智英,常密晤美國駐港領事尋求資助及要求對方提出策略性指導,擬藉各人手上「宗教」、「政黨」及「傳媒」三大影響力,在香港不單議政論政,還藉此大搞政治運動。
有匿名人士昨向傳媒報料,指透過Foxy分享軟體,輸入「LAI CHEE YING」,搜尋得到最少5份有關疑似黎智英的捐款紀錄及入數單據。最震撼是細看內容,不難發現黎智英是泛民主派的「大水喉」。
7年內捐款逾5,100萬
據該未經證實的檔,獲黎智英捐款的政黨,包括近年屢次煽動平民百姓狀告政府的公民党,公民党核心策劃的爭取外傭居港權及阻港珠澳橋興建的兩宗官司,令其受市民的支持率劇跌。根據黎智英的捐款紀錄顯示,該黨最少有逾1400多萬元捐款(2006-2011年)。
陳方安生則獲捐款130萬,估計其中一筆款項是資助她參加2007年9月的立法會港島選區補選的選舉經費。在2010年公民党與社民連發起「五區公投」的日子內,公民党恰巧有一筆大約400萬的黎智英捐款;而社民連則有一筆100萬的捐款。最離奇是中國會創辦人、富豪「上海灘」鄧永鏗亦有接受黎智英捐款。
====================================================
《中情局間諜黎智英政治獻金操控香港反對派》
──打造港澳臺反華基地
港媒爆:(美諜特務四人幫)黎智英5年捐2.3億政治獻金
香港各大媒體今天均在頭版報導,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是香港泛民主陣營的超級金主,由2005年迄今共捐出港幣6000多萬元 (台幣2.3億),其中3500萬元直接捐給公民黨、民主黨、社民連在內的反對派政黨。而在曝光捐款名單中,香港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也赫然在列,陳日君接受的捐款總額高達港幣2000萬。
相關捐款資料是由最新一期的「Foxy解密」揭露,網上分享軟體Foxy 近年不時洩露政府或機構的內部機密檔。據香港明報報導,黎智英的捐款佔民主黨非會員捐款的比例極高,2009/10年度高達99.4%,佔公民黨非會員捐款比例則在40%至68%之間,顯示捐款高度集中在一人。
香港媒體評論,媒體大亨對政黨和政治人物的大額捐輸事涉敏感,例如媒體大亨梅鐸去年10月在期中選舉前的兩筆100萬美元政治捐款即引發極大風波。文匯報指智英意圖操控反對派。
香港沒有《政黨法》,政黨無須公開大金額捐款來源,但政黨若以公司名義註冊,須在財務報告中列出所收捐款總額。
Foxy連日公佈的5份黎智英檔案,包括他的現金流量表、 2005年至今的捐款清單、捐款文件、捐款本票等。接受黎智英捐款最多的是民主黨、公民黨,兩黨總額達港幣3300萬,公民黨自2006年起每年收到捐款,金額由200萬增至今年的600萬,顯示黎智英對該黨支持增加。
黎智英對記者的查詢迄無回應,各政黨中也只有社民連承認接受港幣 100萬的「五區公投」經費。
其他政黨多不願證實或評論有關捐款,而以「捐款人資料不公開、任何捐款均沒有附帶條件」來回應。民主黨並表示,捐款人身分保密是為免中國方面「秋後算帳」。
【2011/10/18 聯合晚報】
===========================================
《黎智英巨額捐獻惹爭議 陳日君:無關政治》
香港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向政界及個人的巨額捐獻事件持續發酵,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證實接受過捐款,但與政治無關。
陳日君今早公開證實,曾收過黎智英的捐款,但強調對方只是捐錢給自己,與教區無關,也與政治無關。
陳日君說,所收捐款用於本地慈善團體、支援中國大陸的修女到羅馬進修,以及捐助海外的天災。
至於民主黨和公民黨,至今仍拒絕公開曾否收過黎智英的捐款,但他們強調不會在任何附帶條件下接受外來捐款。
本地媒體昨天報導,一份疑似是黎智英私人帳簿的Foxy文件昨日曝光,帳簿記錄黎智英於2005年至2011年間,捐款給多個泛民政黨和個別人士。
其中,陳日君獲得最多捐款,過往幾年獲捐款約港幣2000萬元。
在政黨方面,民主黨自2006至 2011年獲黎智英捐款1300餘萬元;公民黨獲捐款約1500萬元。
此外,黎智英也曾向社會民主連線、港府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等小黨及個人捐獻。
香港媒體對此質疑,第1,陳日君出任主教時收取如此龐大捐款,其用途為何?為何個別宗教人士以私人名義收取捐款不受教會管制?第2,黎智英的捐款是否影響到各黨派及個別人士的政治取向和行動。
頭條日報今天發表社論說:「香港是否已出現傳媒與政黨結盟,暗中配合,主宰政局的勢頭,是時候深切關注。」
黎智英的政治態度一向明確,就是支持民主自由,而他與陳日君、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陳方安生向被視為香港民主派4大核心人物
==========================================
《陳日君認個人名義收黎智英捐款》
(香港訊)明報報導,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樞機承認曾接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款項全用在教會事業。
陳日君今日就校本條例終審教區敗訴一事召開記者會,會後主動談到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的問題。
陳日君承認曾接受黎智英的捐款,而百分之百的捐款都是捐給他個人,不是捐給教區;捐款跟任何政治也沒有關係,而黎智英從來沒有過問這筆款項的用途,而他也從沒有向黎智英交代,也沒有說過「多謝」。他承認首次收到300萬元支票捐款時,自己也有點愕然。
對於黎智英及從其他途徑得到的捐款數目,他稱沒有作過很詳細的統計,但用途十分廣泛,包括捐款給不同的慈善機構;每年多次到外國包括羅馬教廷的商務客位機票開支;給予神父修女到負笈羅馬的助學金,包括到當地探望他們時飲宴和利市錢開支;在港舉行主要供小朋友參加的活動,包括旅行和聯歡會;購買月餅送囚犯;送贈聖像予學校;翻譯外文書籍;也捐款予外國,包括受天災橫禍影響地區的主教、外國教區等。
陳日君指,天主教香港教區其實不是很富有,所以他也很少向教區「伸手」。至於收到的捐款,他強調全用在教會事業上,沒有作個人用途。
陳日君在今早的記者會上回應商人黎智英的捐款,他自嘲為敗家精,捐款用剩幾十萬。
陳日君被問到黎智英給他的二千萬捐款是否已花光,陳日君表示,還用剩幾十萬。他多次形容自己是敗家精。
陳日君又強調,黎智英從來沒有問過他如何用這些錢,他亦從來沒有問過黎智英下一次何時再捐款。。
=================================================
《陳日君避談巨額捐款流向 干政主教幕後屢亂港》
最新“Foxy解密”踢爆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在過去數年內,合共向天主教香港教區前樞機主教陳日君捐鉅款逾2000萬元,但用途不明。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表示,教區並不知道事件,教會賬目也沒有出現有關捐款,又強調教區規定任何神職人員進行公開籌款活動時,需要先得到教區的同意,至於以私人名義捐助就不會監管;又說不會要求陳日君交代如何運用款項。捲入“捐款門”風波的陳日君18日現身堅道天主教座堂時對事件“三緘其口”,並一度黑面,令鉅款去向及用途更添懸疑。多名學者則認為陳日君有需要向公眾解釋捐款流向及用途,否則公眾難免質疑捐款用途 “見不得光”。
香港《文匯報》報導,細閱經Foxy軟體外泄的黎智英“政治獻金”檔時,已指出當中最吊詭之處是陳日君由2005年至2010年間,獲得“個人捐款”高達逾2000萬元,還超過公民党及民主黨,ue足證陳日君在黎智英心中的地位與他人相比確實不可同日而語。
對巨額捐款去向,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18日表明,教區從來沒收過來自黎智英的捐款,教區的賬簿內亦沒此紀錄,也不知道陳日君是否個人接受有關捐款:“大額的我們全部都清楚的,(全部賬目也好清楚?)我們有一部門列明的,特別有些人捐款我們也要知來源是哪里,清清楚楚很緊要的。”但他形容陳日君樞機好心,樂意幫助任何人,如果他需要幫助任何人,都需要人幫助他,他接受捐助是可以理解雲。
當天陳日君兩度被記者追問捐款一事,都不肯作出回應。他早上現身堅道天主教座堂時,一聽到問題,一度黑面就走進座堂內,其後再被追問“有沒有這件事” 時,他就掛著勉強笑容,繼續“收口”;下午離開座堂時,更急步“沖進”的士內,並大力關上車門,差點夾中攝影師的手,似乎有點老羞成怒,落荒而逃,希望儘快離場避開記者追訪。
另據報導,被揭過去5年收受壹傳媒老闆黎智英2000萬私人獻金的原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回歸以來一直高調參與本地政治,開始時主要利用其主教身份發表各類有關政治言論,其後更與民主黨創党主席李柱銘、黎智英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組成“四人幫”,大搞密室政治,在幕後操控反對派,包括公民党成立、勸退甘乃威參加2007年補選,乃至近年策動所謂的“公投”運動。
“四人幫”近年主導整個泛民主派的力量和意識形態,隱身其後的陳日君和黎智英更是合作無間。在2005年政改方案一役中,陳日君高調批評,有關方案 “難以接受”,要求泛民議員反對。時任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更于立法會否決政改方案後,罕有地點名批評陳日君。天主教刊物《公教報》於2006年刊登一名神父的文章,指有教友對陳日君就政改等政治問題的高調取態感到不滿,但陳日君反而變本加厲。
2007年港島區立法會補選時,陳日君被揭發聯同黎智英和李柱銘,透過所謂的“飯聚”干預選舉,包括強推陳方安生參與補選,並勸退準備參與競選的民主黨成員甘乃威等。至2008年,由黎智英牽頭,“四人幫”在黎位於九龍加多利山的豪華大宅內進行了3個小時的“秘密飯局”,遊說陳太再度參選立法會,未能得逞。陳日君亦被外界視為策動所謂“五區公投”的幕後黑手之一,並以神職人員身份,呼籲市民支持所謂“五區公投”運動。
“維琪解密(專題)” 早前公開的近千份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機密電文中,也揭露陳日君與黎智英和李柱銘不時一起與美國駐港總領事會面吃飯,討論的話題非常廣泛,包括香港的政治、政黨及政府官員等方面。電文亦披露,李柱銘、黎智英、陳日君於2006年到梵蒂岡“朝聖”,首次令他們嘗到“傳媒、宗教、政客”組合可發揮的影響力,隨後就和美領館“情投意合”,並“幕後操控”多場政治鬥爭。
讚讚